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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方许念过的学校也成了“知名”
院校。
方许的雕塑老师也趁着这波热度发表论文,吸引许多艺术圈内人士议论,想不到“指纹签名”
竟然会成为破案关键。
春城公安也因此走红。
这个话题后来还延伸出许多分支,有UP主在聊自己国家的司法制度,如果是放在自己国家将会怎样发展,还有UP主说,方许很值得同情帮助,导致这场悲剧的元凶就是因为性别歧视。
因为方许的故事过于曲折,不仅涉及身份改变,还有性别颠覆,他的故事被人总结出来放到网上,竟意外吸引了一波“粉丝”
。
有人认为他的人生很传奇,还不到三十岁,就历经三次“身份转变”
:方许、林纯、“方米”
。
也有人问,如果最后没有发现雕塑的秘密,方许是不是就成功了?这算不算是一次完美犯罪?
同一时期,专案小组正在紧锣密鼓地整合证据文件,准备递交检察院。
就在这个节骨眼,发生了两件事。
先是方许的律师突然找上门。
专案小组很意外,方许从没有提过请了律师,而且在讯问期间,他没有给任何律所或者律师打过电话,说明律师是之前就找好的。
律师还带来一份文件,证明方许已经拿到F国的国籍,也就是说方许现在是F国人。
只是还没有在国内办理注销手续。
按理说,外籍人士如果在中国境内违法犯罪,需要受到中国法律制裁,在服刑之后很可能会被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
但这并不是必然的,还要在判刑时有没有加上这一条。
如果没有,服刑之后就不会被驱逐出境。
但方许的情况比较特殊,他是中国籍身份时,在境外犯罪,而后回到中国接受调查。
可是在宣判之前,他却变成F国籍人。
这里面就牵扯到一个矛盾,针对他的判刑,是针对他犯案时的国籍,还是针对他现在的国籍?
直到方许的律师递出方许的委托申请,大家这才知道,原来方许是想申请去F国接受审判和服刑。
但这是不可能的。
治外法权是不可以单方面认定的,哪怕F国已经同意,也需要国内同意才行。
除非两个国家愿意为了一个刑事案坐下来谈判。
可方许又不是什么国家级重要人物。
毫不意外,方许的申请很快被退了回去。
另一件事则是网络上的一个截图,和一个网友在外网看到的信息。
这条信息很快就被网警捕捉到,并将信息连同截图一起转给专案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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