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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的干活最少!
一提吃就来精神的懒货!”
“去地里干活的还没说多吃呢,你们两个挖点野菜,花男人钱买个猪肉,也好意思说多吃?我呸!”
“我看你们敢多吃一个试试的?!”
唐宁和沈瑜对视一眼。
计划失败,好在二人还有planb。
厨子想要偷吃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唐宁和沈瑜之前不吃,是因为没有值得她们吃的东西。
现在有了,二人自然不会客气。
所以,二人一句话没说,直接进了厨房,可包包子容易,墙角的兔子却让唐宁犯了难。
切人,她在手术台上切过。
切兔子,她也在学校里切过。
但是活着的兔子,她还真没吃试过。
主要是,看着那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她下不去手。
“我来!”
沈瑜见唐宁不敢,二话不说,直接揪起兔耳朵提了出去,拿到墙角,先放血,再剥皮,一气呵成!
二十一世纪的沈瑜,舅舅是开屠宰场的,小时候她经常去舅舅家玩。
别的孩子去那种地方,都吓得不行,但沈瑜看到屠宰场里那一道道工序,不仅不害怕,还有些跃跃欲试。
可惜,妈妈和舅舅都不让她上手,导致她一直没机会实操。
今天,机会终于来了。
那一步步的工序,都已经刻在了沈瑜的脑子里,所以,虽然是第一次动手,但她的动作一点都不生疏。
她专心的干着活,完全没注意到沈婆子是什么时候从屋里出来的,直到一声尖叫从身后传来——
“啊!
!”
沈瑜回头,就见沈婆子一脸惊恐的瞪着自己,“老四,你什么时候会弄这个了?!”
坏菜了!
光顾着杀兔子,忘了原主是不会杀兔子的。
沈瑜看了眼手里血淋淋的兔子,意识到此时就算她想狡辩也狡辩不了,只能硬着头皮装下去。
“三哥不在家,唐宁又矫情的不弄,还说兔肉不好熟,必须炖上一个小时才能吃,我倒是不想弄,那不然你来弄?”
沈婆子看着那血淋淋的兔子都快要吓死了,见沈瑜还往自己的面前送,吓得大叫一声:“快拿走!”
沈瑜没听,继续往她面前送。
沈婆子被吓得转身就跑,生怕沈瑜真的将那血淋淋的兔子丢到自己身上,一溜烟直接跑回了屋。
喝了一口水后,还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
一想到那血淋淋的兔子,她就浑身颤抖,要她弄,她宁可不吃!
沈瑜在院子里,将兔子冲洗干净血水,才拎着回到厨房,一边剁块,一边对唐宁说:“兔皮我洗干净扔墙头了,等干了,你看看能不能做个帽子。”
“行!”
这年头没有电,冬天肯定冷,的确得提前准备点过冬的行头。
“我想吃麻辣兔丁,你能做吗?”
沈瑜突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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