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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两天,原主听信了其他人的话,以为只要和知青秦风发生关系,就能跟着他一起回城,而原主自己也爱慕秦风,便设计了这一出。
可惜却好闺蜜朱兰兰利用设计,一不小心睡了村子里最穷的独户——萧政南。
确切的说,是原主脱光了衣服躺在萧政南的床上,等到萧政南回家以后,就有人故意散播谣言,把两人堵在了炕上。
两人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发生,然而在这个年代,时柒脱光了衣服在别的男人炕上,就已经是坏了名声,萧政南必须要娶她。
而萧政南无父母兄弟姐妹,十六岁去当兵,今年二十四岁被部队给送了回来,据说是受了处分强制性退伍,他家里就一间破漏的茅草屋。
虽然人长得不错,可到底没个谋生的手艺,也没父母兄弟帮衬着,像他这种人,以后只会成为村子里的老鳏夫,一辈子都没有出息。
心高气傲的原主可看不上这样的男人,在发现解释也没有办法以后,死活都不愿意嫁给他,不仅报警举报了萧政南,还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大坪村,只身一人去了城里。
?离开家没多久,原主就被养父母骗了回去,给自己的亲生女儿当血库献了二十年的血后,在原主因为过量献血病魔缠身之际,又挖走了她的肾给养父!
到死,原主已经被养父母榨干了最后的利用价值,死不瞑目。
???????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猝死女中医时柒,不由得啧出声来。
萧政南看着时柒来回变换的脸色,充满了警惕和危险的气息盯着她。
时柒被萧政南盯得发毛,扯了扯唇角尴尬道:“你先转个身,我穿个衣服行不?”
原主为了献身,可是脱得一干二净躺被窝里,就这么聊天也太怪异了。
萧政南似乎也才意识到这一点,他耳尖微红,有些不自然转过身,走到门口却也没有出去。
此时门口聚集满了村子里的人,他现在出去,铺天盖地的舆论将会直接落在两人身上。
时柒快速的穿好衣服,顺带着瞥了一眼自己的身材,不得不说,原主虽然作天作地,也很该死,但胸大腰细皮肤白皙,养父母把她养的确实好。
??她下了床,直接走到了萧政南的身后,小手轻轻的牵住了萧政南的手,他的手很大,掌心里都是老茧,触感不怎么好。
“这件事情有蹊跷的,但事情已经变成这样,不管我们再怎么解释都改变不了之后的舆论,萧政南,你愿意和我搭伙过日子不?”
少女的声音温柔好听,和萧政南记忆中那个只会冷言冷语,尖酸刻薄的高傲形象截然相反,一时间忽略了他被牵住的手。
“什么?”
萧政南脸色沉了沉。
“只要一年。”
时柒忙解释道:“与其咱们都形单影只的活在议论里,不如一起堵住铄铄众口,一年之后咱们就说感情不和再离婚,反正现在按照咱俩的名声,也每人给咱们介绍对象,你说对不?”
时柒的眸中带着期盼,楚楚动人的望着萧政南。
??不是时柒诱拐萧政南,她脑子里有原主一生的记忆,原主之所以会离开村子,就是因为这里的舆论效应,就凭着两人在一个屋被捉奸这件事情,就足够让他们吃一壶。
时柒觉得以退为进,是眼前最好的办法。
萧政南这个人虽然看起来很冷,但关于他的污点几乎没有,原主当初将他举报进了警察局,出来以后不但没有报复原主,后来甚至还帮过原主亲生父母家。
根据原主的记忆,上一世的萧政南在原主住院后曾经去看过她,从商的萧政南替差点因为没钱被丢出医院的原主付了医药费。
这样的一个男人,时柒很放心和他做有名无实的夫妻。
当然,主要是因为他长得帅!
萧政南被少女耀眼的笑容晃了一下,等到回过神来时,对年久失修的破木门忽然被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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