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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焕仙虽然对楚国没什么感情,但楚国毕竟是这具肉身的母国,今日这大秦定南王赵峰仁句句蔑视楚国,虽然自己一番话找回了一点场子,维护了楚国的尊严,但此等情况下,作诗却是万万不能。
如果李焕仙这会儿作了诗,等会儿赵峰仁在让他跳舞怎么办?想到这些,李焕仙语气强硬道:“诗以咏情,虽说楚秦两国乃友邦,但王爷今日言辞,处处藐视我楚国,要我作诗只怕……”
还没等李焕仙说完,赵峰仁便笑着说道:“我与你父曾并肩作战,指挥秦楚金三国大军共抗突厥,此乃同袍之谊。
你楚国质子姜若怀如今卧病在床,生死难料,你这楚国使臣也怕是做不安稳。
不过无需介怀,我定替圣千兄护你周全!”
赵峰仁此番言语,总结下来就是两个字——威胁!
其一,他说出与李圣千的同袍之谊,就是表明,他是李焕仙的父辈。
在谈到楚国质子姜若怀那个病秧子,他若死了,只怕李焕仙吃不了兜着走。
这一手谈辈分套交情,你李焕仙一个晚辈作首诗哄哄长辈应该吧?另一手谈局势,你李焕仙是为了楚国质子而来,他若死了,你也就混不下去了。
若真到那时,作为你李焕仙的长辈,自会提携你一二。
这两手段往这一摆,直接把李焕仙的前路后路统统封死,大秦定南王,果然非同凡响。
罢了罢了,今日只能认栽,但念哪一首呢?思来想去,李焕仙想起前世北师北念尘所讲的一个禅宗故事,说的是佛门高僧参加吴越王钱镠的宴席,结果被钱镠逼着作诗。
彼时彼刻,正如此时此刻。
“贵逼人来不自由,龙骧凤翥势难收。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鼓角揭天嘉气冷,风涛动地海山秋。
东南永作金天柱,谁羡当时万户侯。”
“好诗啊~真是好诗啊~”
“不愧是楚国才子~”
“一剑霜寒十四州……谁羡当时万户侯……气势磅礴不卑不亢……快快记录下来!”
这是贯休和尚的《献钱尚父》,此诗一出,大殿内外皆惊,纷纷赞叹李焕仙诗才惊世。
若不是顾忌定南王坐在殿中,只怕群臣早已提着酒壶前来敬酒了。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好!
来人,赐酒!”
定南王赵峰仁细细品味李焕仙所诵之诗句,眼神中具是赞赏之意,衣袖一摆,一旁的太监赶紧提着酒壶来为李焕仙倒酒。
定南王此时可以确定,诗词中既有如此气魄,李焕仙又怎会那般?传闻,断不可信!
更何况,他还是李圣千的儿子!
:()满级武者遍地走,第一杀手怂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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