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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派了人来给她做饭?洛谙勾了勾唇角,快走几步,接近厨房,就看见方桌上,已然摆好了三菜一汤。
没有多想这些菜为什么和以往的不太一样,这时候的洛谙早已被美食冲昏了头脑。
啪嗒着拖鞋走进,两根嫩白的手指捻起一根干炸蘑菇,直接放进嘴里,又酥又脆,还没有奇奇怪怪的味道,非常好吃!
就在洛谙伸出魔爪,打算再尝一根时,隐约察觉到厨房里的人出来了,抬头准备打个招呼,却在看清出来的人时瞬间怔住。
——时初礼?是她看书看太久,眼花了吗?可是,能把白衬衣穿得这么仙气飘飘,穿着那么淑女的碎花围裙,依旧身子笔挺,气质出尘的,除了时初礼,还能是谁。
看到小姑娘傻乎乎得站在那里,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时初礼轻轻笑了笑:“快去洗手,来吃饭。”
听到这句话,洛谙这才回过神,像是提线木偶般,跟着时初礼的指令操作,乖乖去洗手。
等站到水池前,看着镜子的里的自己,恍如梦醒。
不是,她刚才看完书,是洗过手的啊,怎么又来洗手了。
而且问题不在于她洗两遍手啊,问题在于她现在来洗手,岂不是告诉时初礼,她刚才没洗手就徒手抓蘑菇吃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她的形象啊!
礼哥还是医生来着,更会觉得她邋遢不讲卫生吧。
洛谙闭了闭眼,仿佛希望下一秒,这个世界就会毁灭。
现在的她,甚至没空去想,时初礼怎么在家。
但该洗完的手,总是要洗完的。
慢吞吞地走出洗手间,移到饭桌前,局促地站在那里,看着时初礼忙里忙外。
是不是,应该主动帮忙啊。
正当洛谙想进厨房帮忙,时初礼端着一盘菜出来,放在桌上。
“好了,最后一盘菜了,来尝尝我的手艺?”
洛谙应声,乖巧地在时初礼对面坐下。
察言观色看到两人的碗里没有饭,连忙起身替时初礼盛饭。
“礼哥,给。”
声音有点温柔,更有点,谄媚?时初礼眼里的笑星星点点,伸手接过女孩亲自盛的饭,打趣:“是还没回过神啊。”
“我下午回来的,知道你在书房看书,也就没去打扰你。”
其实倒不是不去打扰,而是时初礼从实验室出来,归心似箭,回到家里将自己里里外外捯饬了个遍,才敢出来见人。
毕竟,实验室中的闭关,熬人又熬心,实在不能以那副憔悴的形象见小姑娘啊。
听说,小姑娘是个颜控来着。
洗漱完毕后,差不多到了吃饭时间,时初礼便叫了食材上门,亲自下厨。
:()离婚后我嫁给了他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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