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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世界那么大(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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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那种很有天赋的人。

这个人短短五十年生涯,发生的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他的一生着实充满神奇的『色』彩。

在他六岁那年,王船山随父亲路过金山寺。

拜见法海。

王船山的父亲,颇有些文名,所以法海没有避而不见,那夜他们一起赏月。

法海忽然让王船山的父亲作诗一首,他父亲一时半会间哪里做得出来,这时,六岁的童子王船山,张口就来:“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

醉倚纱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当时西湖还有一个老龙未去,听到此诗,还出~水杨波助兴。

法海虽然高僧大德,也不禁为之侧目。

于是有心试他一试,以月为题,让其再做一首。

王船山毫无惧『色』,信口而出: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当见山高月更阔。

近十年来此人就隐居在庐山,着书立说,门下弟子无数,隐然间就超越了四大书院。

他以雄厚的学识,灿如星河的文气,彻底压服了当代诸位大儒,成为当之无愧的大宗师。

若非儒家不求长生,不求鬼神,以他的境界,旦夕之间可成天人。

当然王船山能和黑山老妖一斗的关键,还在于当初夫子留下的一件宝物。

诸子遗物,非仁智之士,不可驱使。

这需要自身的道理,和诸子契合才行。

所以这件儒家夫子所留的宝物,自古以来能驱使的都只有当代最杰出的的大儒,这也是王船山公认大宗师的重要原因。

那宝物又叫做春秋笔,口诛笔伐,煞是厉害。

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此笔杀人,丝毫不见血。

当初夫子就用它诛杀了一位几乎堪比诸子级数的人物,使儒家之道,推行于世。

李志常没有立即到庐州,而是慢慢悠悠,走过去。

拜访人这种事,需要心情合适,才适合去。

古人有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他觉得他的兴致现在并不高。

他虽然是走,速度也够快了。

不过一日,已经到了现在的南夏都城——凉都。

自北方异族侵入,大河以北的地方,都已经沦陷,大河以南却守了下来。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夏到底有几百年积累,加上儒家和佛道两门虽然扯皮,也不会让中洲尽数沦陷。

两家的力量加起来,即使七大妖圣,纵横千山万水,加上北方魔宗的实力,也只能维持个僵局。

要不是黑山老妖的威胁太大,光洛秋白一个人,就可以让北方魔宗老老实实。

洛秋白可是道门千年以来,第一杀神,即使后起之秀,太阿杀剑青青,名头和战绩尚且逊『色』洛秋白年轻之时不少。

今天是个好日子,满城之中张灯结彩。

原来今天是公主出嫁的时候,恰好那位公主还跟李志常有一面之缘,那就是原来的紫凰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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