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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灯火通明,守军点着无数火把,甚至用火箭引燃了扔到城下的木梁,把个城池上下照得亮如白昼。
这是为了防备突厥人的夜袭,也是为了给唐军指路,茫茫大漠草原,如果没有光亮,很容易迷失路途。
残酷的攻城战,已经把守军快速地训练了出来,已经几乎不用指挥,就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才能让敌人无机可乘。
尽管如此,龟兹王莫哈姆还是亲自登上城头,巡视每一处,提醒守军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莫哈姆是一个油腻的胖子,腰围比身高还长,任谁见到他的第一眼,都喜欢不起来。
但他在西域的威望,却是数一数二。
就像看到神祗一样,崇敬而狂热,这不只是因为他龟兹王的尊贵身份,是因为他一手缔造了龟兹这个商业之都,给了丝绸之路上的商贾百姓最温和的庇护,作为丝绸之路上的‘中立国’,龟兹以‘服务商贾’闻名。
龟兹城中,不但可以交易货物,还有各种消费场所。
很多往返的商队,龟兹就是终点。
他们会在这里交割货物,这样虽然赚的少点,但是不用跨越大漠,还是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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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几代王,都奉行这种政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他们用这些财富,不断扩建龟兹的城池和市场。
论城市规模,俨然是西域第一。
若无这等城池,他们也扛不住西突厥的进攻。
也是因为有这等规模,莫哈姆有信心,大唐一定会来救。
如果没了龟兹,大唐的丝绸之路恐怕就断了。
莫哈姆的心情有些激动,入夜的时候,他又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
这只鸽子被涂成了黑色,黑夜之中完美地掩盖了,突厥人没能发现。
信不是定襄都护府来的,而是来自那位传说中的侯爷。
莫哈姆虽然是龟兹王,但他的骨子里是个商人。
来往的客商,把李牧的种种手段传得神乎其神,莫哈姆早就心向往之,想见一见这位丝绸之路的商人口中的财神到底是何模样。
眼睛看着茫茫的夜色,莫哈姆紧张得直搓手。
按照约定,再有两个时辰,唐军就来了。
只需要再守住两个时辰,龟兹就得救了。
这一战的损失,莫哈姆还没来得及统计,但他不在乎,只要龟兹城在,钱就会源源不断。
等这次突厥之围解了,他还要继续铸城,把龟兹的城墙加宽一倍,加高一倍。
让龟兹彻底成为一个攻不破的堡垒!
这都是后话,眼下还是要警惕,撑过这两个时辰。
忽然,眼前亮起星星点点的光,正是突厥大营的方向。
莫哈姆皱起眉头,喃喃道:“他们在搞什么?”
随着他的话音,只见这星星点点越来越亮竟然连成了一片,莫哈姆皱眉看着,忽然惊觉,不好,突厥人还是要攻城!
:()逍遥初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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