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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莫小北苦笑点头,她哪儿能忘啊。
“我那时候想的太简单了,不是黑就是白的,这世界上哪里有那么纯粹的事儿。
我那时候真是对不住你,对不起啊。”
莫小北叹气笑道,“算了算了都过去多少年了。”
“是啊,都过去很多年了。
但是想想,好像就像在昨天呢。”
她完全陷在椅子里,望着窗上反射出的雪光,轻轻摇头笑道,“我跟你说,我高中的时候啊,想得特别天真。
我那时候看见电视里头小说里头演得什么见义勇为什么行侠仗义,我以为我自己长大了出去上学,出去工作以后,就可以当一个劫富济贫的女侠,流芳百世了。
可现在想想,我那时候真的是蠢到了极点。
其实,我自己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只是一直被小小的县城困住了我的目光,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在夸我,所以我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所以自然而然地对于别人就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
尤其,是像你们这样家境不好的。”
她说着,转头看着莫小北,轻轻摇头道,“从小,因为我父母工作的原因,我可以接触很多很多像你们这种家境贫寒的学生。
每次他们的父母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衣裳找到我爸妈,商量缓期交学费的事儿的时候,我就会躲在他们背后,看着同样穿得破破烂烂的躲在他们父母背后的同龄人。
我可以从他们的目光里看见自卑和怯懦,以及他们眼神倒映出的我的优越。
我爸妈时常跟我说要体谅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要和他们做朋友,不能表现出对他们有丝毫的嫌弃。
所以,我从小就喜欢和家境不如我的人做朋友。”
“这已经算是病态了,我爸妈他们欣慰我变得懂事,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喜欢被他们羡慕的感觉。
喜欢自己的优越凌驾在他们之上的感觉。
从小到大,因为我爸工作的原因,夸赞我的老师也好,周围的人也好,都有很多很多,所以,我渐渐认不清自己了,我以为自己很伟大,伟大到可以被刊载到史书上,被人敬仰,被人顶礼膜拜。”
“所以,我升入大学后,变得更加地喜欢参加公益。
学校里和学院里那些去敬老院孤儿院探望的活动,我从来都不缺席,去聋哑学校,去探望那些孤寡老人的时候我也很积极。
大三的时候,学校组织三下乡。
我是我们人文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本来学校已经安排了我们去离学校不远的一个村庄里支教,但是那地方其实并不穷,里面的学生虽然是农民工子女,却是可以吃得饱穿的暖的那种。
我听了辅导员的提议,就不想同意,也不想过去。
恰巧学生会的一个男生说他的家乡属于贫困县,那里缺支教的老师,让我们过去。”
“我听见这些话,那份骨子里头的优越性又在作祟了,我没多想,就组织了文学院里十几个系的人一起过去那男生说的地方。
可我没想到,他竟然是骗我们过去给那里的人做媳妇的——很不可思议吧?他是个大学生,却当了拐子,他说是因为他上学的钱是乡亲们众筹的,所以他得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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