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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名叫诸葛冰冰的金毛猎犬,浑身皮毛金黄闪耀,棕色眸子里水光点点,颈上戴着一圈洁白的珍珠项圈。
冰冰举止优雅礼貌,全身上下,连鼻周的绒毛都写满天真可爱。
「洛尚说,爱妻名叫诸葛冰冰。
她戴一条珍珠项链,金色头发,棕色眼睛;她行为举止优雅礼貌,朝气蓬勃,连我看了也觉得十分美丽可爱,挑不出毛病。
」
这么说当然挑不出毛病了,林本格面无表情地想。
如遭遇了什么晴天霹雳,林少校石化一般僵立在原地,挪不动脚。
他
他妈的!
!
!
!
!
!
林本格倒吸一口凉气:他妈的,我竟被提英资骗了。
十七年后在《与洛尚警官二三事》中出场的洛尚「爱妻」,从名字到外形,根本就是提英资以眼前这只金毛猎犬为原型,信手捏造的。
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诸葛冰冰」这个女人。
洛尚也并没有展开想象中的「另一段人生」。
小狗冰冰的出现,让《与洛尚警官二三事》中,所有关于哥哥、关于提英资、关于两人爱恨纠缠的故事,全部变得不可相信起来。
意识到这一点后,林本格眼里闪过一丝危险的光芒。
「洛尚」与提英资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昙花一现的热恋,也没有什么「国父抱憾终身的秘密爱情」;一整本《与洛尚警官二三事》,全部都是提英资一手伪造的。
提英资为什么要故意伪造日记内容?林少校想到这里,几乎快要发火了。
聪明绝顶的殖民地主脑、越北星国父,为什么要在一本注定会被烧掉的秘密日记里造假?
提英资让忆桐的女儿在葬礼第二天烧掉日记,本应该是想让故事永远埋葬的,不是吗?
日记到底是写给谁看的?
除了甥孙女之外,谁是唯一能拿到这本日记的人?
林本格呼吸急促。
他用力地握一握拳头,思绪翻滚之间,却已经得出了答案
提英资大费周章写下假日记,又命令忆桐的女儿替自己悉数烧毁,是因为他知道,林本格会在自己葬礼当天进入提家祖宅,打开他的保险柜,翻看这本日记。
fuxk.林本格心潮起伏。
提英资知道时间线的真相。
他想。
提英资,你是不是已经拿到拿到那枚霍冬星的戒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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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白警督对洛尚伤疤的描述,参见34章《昨日之痕》。
下集预告:《单身阔少午夜心事重重翻看警官泳池出水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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