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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当时我不抢着出头,就让我哥顺理成章地嫁到宋家,他们俩如今是不是都会过得很幸福?是不是宋恒焉就不至于落到如今的地步,竟然想通过死亡来结束一切?
可惜,凡事没有如果。
回过头想想,宋恒焉也未尝不可怜。
明明他喜欢的人是我哥,结果阴差阳错,嫁过去的人成了我。
不知道在他看到我的那一刻,在认出我不是周千澍的那一刻,该有多失望?
可是他完全没有表现出这种失望。
他做的已经够好了,对一件替代品也尽心尽力,大概他也尝试过,想看看能不能就此爱上我,然而人心是没有办法被大脑控制的,爱一个人没法勉强。
我又想起宋若锦曾对我说过,他没想到他哥会这么长情。
宋若锦自己大概也没有想到,他认错了人,宋恒焉的长情固然很好,只是不是给我的。
临走之前,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别墅。
我和宋恒焉在同居的日子里增添了很多件家具进去,让它看上去和最初华丽但冰凉的样子截然不同,稍微有了点日常的气息。
那就是我搞错的最大的一件事。
我以为只要我和宋恒焉相处得够久,只要我们共同生活的时间越来越长,这个家就越来越有家的样子,而不单单只是一栋房子。
大方向上说来也没错,错的是主体。
换一个人来跟宋恒焉日夜相处,采购家具,增添属于两个人的独家回忆,它就会变成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把东西在宋恒焉的病房放下,突然发现他的手指动了一下,连忙把医生叫了过来。
“目前病人还是没有苏醒的迹象。”
医生一番检查后又离开了,走之前不忘提醒,让我多和宋恒焉说说话。
可是我还能和他说什么呢?我说什么都没用,宋恒焉想听的又不是我的声音。
我给我哥打了通电话,叫他再来一趟医院,帮我看一下宋恒焉。
为了防止我哥拒绝,我特意说我身体有点不舒服,想再去检查一下,这段时间就麻烦他帮我照看一下宋恒焉,不然我不放心。
宋恒焉一动不动地躺在那。
我怎么都擦不完眼泪,只能隔着模糊的视线望住他。
很小的时候,我就看过睡美人的童话故事。
在荆棘之中沉睡十余年,唯有真爱之吻才能唤醒她。
其他任何人的亲吻,都只是徒劳的无用功而已。
作者有话说:
最适配周千澍的背景音乐:Beta不被信息素吸引…
难知:哥你来照顾恒焉吧。
恒焉:*急得都快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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