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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客没有很多,当初确认名单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宋恒焉的父母都没来,我原本想问问怎么回事,想想也不用问,在豪门里找亲情是一件奢侈事。
偌大一个宴会场地只坐了几桌人,还有一半是我熟悉的面孔,这确实很让人安心。
虽然我很擅长和人打交道,但本来嫁的就不是什么熟悉的Alpha了,要还得夹杂在一大堆陌生人里虚与委蛇,我感觉能消耗掉我一星期的精力和体力。
宣誓的时候,宋恒焉的神情极其真挚,演到这份上,真可以去当专业演员了。
我也尽可能地拿出我毕生的演技,诚挚地念完了誓词,“……在我们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与你一起建立一个充满爱与幸福的家庭。
让我们一起开始这段新的旅程,彼此相守,相爱到老。”
余光瞥见坐在主桌的陈女士在擦眼泪,我的声音不由得也跟着哽了一下。
到现在为止,我对这场婚姻还是充满茫然和困惑,还是毫无期待可言,也毫无情感可言。
我只能尽可能去想它会带给我们一家的好处。
它能让我,让我哥,让陈女士和病院里的父亲都拥有更多更好的可能性,基于这点,我理应感谢宋恒焉。
司仪让我们亲吻,我还在担心宋恒焉会不会亲不下嘴,他就已经凑过来,很轻很轻地吻了一下我的嘴唇。
太过蜻蜓点水,以至于我没法定义这究竟能不能算得上是一个亲吻,但幸好,他没让我难堪。
我和宋恒焉开始逐桌敬酒,敬到我哥的时候,宋恒焉的动作顿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但又咽了回去。
周千澍说,“你和难知要好好过。”
宋恒焉点点头,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近乎于笑的表情,心情也跟着变好了,喝酒的量就有点没控制住。
分明宾客也不多,我还是把自己给灌醉了。
我听到有人在起哄,叫宋恒焉把我抱起来,下一秒他还真的照做了。
尽管我是个Omega,但我也不算特别轻,宋恒焉抱得却很轻松,连气息都没有变急促。
“醉了吗?”
他问我。
我嘻嘻笑着伸手去戳他的脸,头昏脑涨地讲胡话,“宋恒焉,我是真不想和你结婚啊。”
他回答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
酒精和倦意一同充斥着我的大脑,我彻底醉了。
还剩最后一点理智的时候,我只来得及想,还好我酒品没有很差。
还好今天这场婚礼算是顺利进行了,我没出什么洋相。
我不喜欢酒,也不喜欢喝醉的感觉,但怪不得很多人都喜欢喝酒,因为它可以暂时麻痹你的大脑,让你在一片欢声笑语的氛围里相信,你是幸福的。
七岁那年,我去了父亲的公司,推门进了他的办公室。
我不应该推开那扇门的,如果我知道我会看见什么。
事实上,我没有看见特别过分的场面,因为女秘书已经在调整她的肩带了,而我的父亲也西装革履,只除了他嘴边残留着半个来不及擦掉,也可能是他暂时还没舍得擦掉的口红印。
我盯着那个口红印看了几秒钟。
七岁的孩子还不足以通过一个口红印来推断出完整的状况,但至少,他经常陪着妈妈看偶像剧,他大概能够知道,妈妈不在的时候,爸爸的嘴巴上有口红印,那恐怕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父亲伸手要过来抱我,我愤怒地推拒着,女秘书以为我们就是父子之间的普通玩闹,也笑着过来捏我的脸。
她身上有着很刺鼻的香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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