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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镇子里流浪猫不少,应该有好几个流浪猫群体。
温知礼并没有想把所有流浪猫都带回来的想法。
不是所有流浪猫都适合在猫咖里工作,有些猫生性桀骜,爱好自由,更适合在外面流浪。
像夹子这样的猫,在外面没什么生存能力,被其他猫打压,食不果腹,喜欢人类,这种猫才适合当宠物猫,才适合在猫咖打工。
他在旅馆旁边的粉店里吃了一碗粉,又去宠物店买了一个更大的猫抓板,让老板送到猫猫旅馆。
猫猫旅馆是宠物店的常客,即使里面没有猫,也会在宠物店里备好猫能用的东西。
老板听到地址是猫猫旅馆后,立刻答应了下来。
买完猫抓板,温知礼去镇上的宠物医院看了看,考察这里的医生能力。
做完这些,他才慢悠悠回到猫猫旅馆。
正好宠物店老板过来送猫抓板,在门口和温知礼碰个正着。
老板以为他是这里的员工,把猫抓板给温知礼,看到猫咖里的一只白猫,道:“你们这儿终于有猫了?”
温知礼:“嗯。”
“咪嗷咪嗷~”
夹子看到温知礼拿了一个更大的猫抓板,立刻过来趴在玻璃墙上看着温知礼,撒娇叫着。
它的肉垫是粉色的,印在玻璃墙上,可可爱爱。
白羽在一旁看得心都要化了。
这只猫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啊,他太喜欢夹子了。
等以后猫咖里的猫越来越多,夹子就会成为猫咖里的元老。
“礼哥,又买床了?”
前台的裴妖看了一眼,拿着镜子继续欣赏自己的美貌。
温知礼没搭理她,直接上楼。
将新的猫抓板放在宿舍,他看着空荡荡的飘窗,总感觉差点什么。
脑子里传来一阵阵叮铃铃的声音,温知礼恍然大悟。
他来到食堂,将食堂窗户上挂着的风铃取下来两个,带回宿舍。
现在风铃是他的了。
他将风铃固定在飘窗上,打开窗,风一吹,风铃叮铃铃作响。
猫的爪子有些痒。
温知礼直接变回原形,后腿蹲在飘窗上,澄黄的眼睛盯着蓝色风铃,瞳孔已经成了一条线。
在风铃再次动起,发出清脆响声时,他后腿发力,前爪在风铃上挠了一下,顿时叮铃铃的声音更响了。
这才对嘛。
温知礼在宿舍玩够,吃了点猫薄荷,大摇大摆去以原形去上班。
他还记得要以原形上班半个小时。
温知礼在一楼遇到一个娃娃脸女生,她一看到温知礼就僵在原地走不动路。
她看到温知礼,立刻低下头,努力把自己藏在角落里。
温知礼没在意,以为她和白羽一样喜欢猫。
他看到白羽还在猫咖门口,甩甩尾巴:“进来。”
白羽欢呼一声,连忙跟着温知礼进入猫咖。
夹子没等到那个很可靠的人类,等到了很帅气的大猫。
它立刻撒娇着去找狸花猫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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