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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和卓文扬的瓜葛应该就到那为止的,事情发生转机是由於我为了表示自己爱干净讲卫生而做的动作──我把被烤鱿鱼上的酱汁沾得黏糊糊的手放在衣服上擦了擦,还擦得很认真,一直擦到手掌干干净净为止。
卓文扬真是太狠了,当著大街上那麽多人的面就揪我的耳朵,揪得我眼泪都要出来了还不放手。
开玩笑,我妈都没胆这麽对我。
太过分了。
虽然我是用他的衣服擦的手。
他瞪著身上那著名的南高制服上面的斑斑油渍,眼神像要吃人似的。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有严重洁癖,理所当然觉得委屈。
当著更多人的面我就扑上去扒他衣服,他拼命抵抗我拼命凑上去解开他的纽扣要脱,两个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扒与反扒的拉锯站,引来观众无数。
最後是我胜利,成功地扯下他的上衣。
我说:“呐,卓文扬,对不住你了,这衣服我替你拿去干洗吧?”
瞧我多麽大人大量啊。
(谁想歪了是自己思想不纯洁,不关我的事~~>0
“小竟,真不跟我去?”
名字叫LEE的苍蝇已经嗡嗡飞了很久了。
我“啪”
地一记把它打死。
“不去,我讨厌洋鬼子。”
“去吧,ERIC想见见你。”
哈哈,终於说实话了。
那我也实话告诉你吧。
“我就是不想见ERIC。”
“小竟,不要为难我,回头你要什麽我都给你买,啊?”
说真的我是很享受LEE难得这样的低姿态,但比较起来呆会儿要忍耐那个叫ERIC的中美混血儿这个事实让我更不舒服。
今晚是LEE他们那群生意场上的“朋友”
要开个假惺惺的PARTY,邀请的基本上都是圈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堆正宗或者冒牌的洋鬼子。
我虽然喜欢凑热闹,但不喜欢被人灌醉了往床上拖。
PARTY在ERIC的别墅里举行,那个钱多得要拿出来晒的男人从第一眼看到我眼神就不对,要不是我聪明伶俐逃得快很可能早被LEE当成贡品献上去了。
“我头痛发烧,别吵我。”
我躺到床上拿被子盖住头。
“小竟……”
我一动不动装死人,直到听到ERIC无奈地叹著气关上门出去了,才把被子一掀,闷闷地坐起来。
这帮臭男人!
?
我不挑剔不代表我没原则。
真那麽饿渴花点钱去牛郎店叫一个啊,肯出四位数什麽样的货色没有,还保管服务周到连善後事宜都不用做。
心情极度恶劣地想摸根烟抽,记得那天从LEE那里顺了包不错的藏在书包里了,翻了半天没找著,干脆拎起来底朝下地一阵乱抖,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除了书)全落在床上,我在保险套,揉成一团的零钱还有其他垃圾里没找到那包记忆中拆过的烟,倒是看到张附近干洗店的单子。
干洗?
突然想起来替卓文扬处理的那件制服到现在都还没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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