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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能刷满经验,一苇渡江那是吹牛逼,但飞檐走壁、健步如飞也是常规操作。
局里就抓到过一个飞贼,那身法真不是吹的,各个巷口来去自如,如履平地。
在提前部署了之后,出动五十多人围追堵截,又提前打了飞贼小腿一枪,才总算是将其抓获。
在抓到他后,还不忿的嚷嚷,若不是被提前埋伏,要不是他轻功没练到家,绝对不会被他们这帮废物巡警抓住,态度那叫一个嚣张。
在之前,曹魏达对这些所谓的轻功、国术之类的都是半信半疑的态度,可在见识了那个人的牛逼后,那真是羡慕嫉妒的质壁分离。
如今他也学会了轻功,还比之前抓的那个更牛逼,他又岂能不高兴?
也就是不想太明显,要不然他真想放声大歌,再来个手舞足蹈不行。
“呦,这又是咋的了爷们儿,刚刚路上捡钱了?瞧把你给乐的。”
一路上,曹魏达嘴巴一直咧着笑,多门好奇的问了一嘴。
曹魏达拢了拢直灌风的衣领子,嘿嘿一笑,捡钱?
捡钱哪有这令他高兴啊!
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多爷,可不是捡着钱了吗,我刚刚慌神了下,恍惚听到您要请我去都一处吃烧麦来着。”
“可拉倒吧,美的你,我自个儿都舍不得吃,你倒是会挑地方。”
多门忍不住笑骂,都一处可是北平相当知名的餐馆,尤其是里面的烧麦,更是名声在外。
就他的这点薪水,去几次,到下个月发薪水之前都得吃糠咽菜了。
“哎,不对啊,什么叫我请你去吃啊,我什么时候说过请你去吃了,天还没黑呢就开始做梦,够美的呀你!”
曹魏达嘿嘿一乐,“那可能是听错了,等我发了薪水,我请多爷您去吃。”
甭管在什么时代,能伸手帮你一把的,那都是贵人!
两人非亲非故的,多门给他介绍了工作,他才开启了系统。
这份恩情他一直铭记于心的。
“呦,谁要请客吃饭啊,带上八爷一个怎么样?”
一个长得就猥琐,背着手勾着脖子,形象更加猥琐的三十多岁男人露着猥琐的笑,吊儿郎当的走了过来。
八爷,原名叫什么曹魏达不知道,大家私底下都叫他王八爷。
这小子好吃懒做,成天屁事没有,到处打秋风。
今天不是到这里蹭一顿,就是到那里讹一口,整一个没脸没皮的。
要说多坏吧,也不至于,也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但俗话说的好,癞蛤蟆趴脚面,它不咬人,但膈应人啊!
要不怎么称呼他为王八爷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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