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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你最好换一根属於自己的魔杖,这根魔杖和你很不搭,你用起来会很难。”
拿著这种魔杖去上学……嫌学校教的內容太简单,自己给自己上强度?
“可这是我爸爸的魔杖。”
纳威抬起头说,这次居然不结巴了。
“魔杖不是衣服鞋子,也不是金加隆,和是谁的无关,它只属於一个人,至少大多数魔杖是这样。”
西伦摇摇头,耐心地解释了一句。
这倒不是他胡说。
弗雷德和乔治已经够像了吧,长相性格都高度相似,甚至可以说是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父子关係还要亲密。
但他们的魔杖就是不一样。
弗雷德是山茱萸木,十三又四分之三英寸。
乔治是山毛櫸木,十三又二分之一。
除了杖芯是標准的独角兽尾毛外,其他的全都不一样。
纳威低著头,有心想反驳西伦的话,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奶奶说了,他要和他爸爸一样,成为隆巴顿家族的骄傲,所以要从用他爸爸的魔杖开始。
除此之外,他自己也想用这根魔杖,只有拿著这根魔杖的时候,他才能有那么一点点错觉,就好像他爸爸妈妈一直陪在身边一样。
纳威头越来越低,別人看不到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你別这么说……”
同情心泛滥的赫敏看不下去了,主动开口维护纳威。
“只是魔杖而已,我还没听过有什么武器换个人就不能用了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学习魔咒。”
“我看过《魔咒分析和详解》和《二十世纪最受欢迎魔咒》。”
赫敏仰著头,一本正经地对纳威说道:“上面的重点都是咒语和手腕动作,根本就没有提到魔杖。”
“那是因为写书的人从来没想过,有人会用一根明显不適合自己的魔杖……”
西伦心里腹誹道。
选择一根適合自己的魔杖,在魔法界已经属於常识了,根本没必要特意提及。
就像麻瓜的书里也从来不会在首页告诉你,一个近视的人不能戴老镜看里面的內容。
不过……看著两人的样子,西伦还是忍住了没说。
一个来自麻瓜家庭的新生,一个情感大於理智,说了也没用,只会显得自己不近人情。
等到学校亲自体验过魔法之后,他们就明白一根合適的魔杖对巫师究竟有多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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