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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到哪里,他都最爱去茶楼酒肆之类的地方。
因为这里有人情味,往来频频,皆是他不曾相识也不曾听闻的一段故事。
太史宁一直知道,自己是靠笔杆子过活的,他喜欢听这些人间的、嘈杂的、热腾腾的声音,这让他笔下的故事也能活过来。
太史宁抬手揩去额角的汗,不断念道:“娘亲啊,你儿子这次可干了件大事,若此行成功了,回去我一定要写下来,编撰成书,印个千本万本。”
反正他家就开了书局,不愁没地方卖。
太史宁对着寂静长街,扯着嗓子高声大喊:“父老乡亲们,走水了,快跑啊!”
这句话比什么都管用。
人们一涌而出,拖家带口,有的背着老人,有的抱着孩子闹哄哄地冲出来。
太史宁站在街头,早已经换下了太史家小公子的锦衣,穿了一身朴素的粗布麻衣,极其自然地混入凡人之中,佯装一副着急的模样:“快快快,都跟我走,城主府走水了,一直烧到这里。”
人们仓惶地乱成一团,有人七嘴八舌地问道:“那赶紧去救火啊!”
“我家的鸡还没带。”
“我还得收点细软。”
太史宁一声高呵:“活命要紧,别管那么多了,都跟我走!”
一团乱的时候,有人带头,大多数人会下意识地听从,当即就有人跟在太史宁身后向着城门的方向逃去。
人们一边跑一边回望,疑惑道:“哪里走水了?没见火啊。”
太史宁心里打鼓,刚想随便再胡诌一句,却见身后骤起熊熊烈焰,火光直冲天际,将黯淡的长夜都照亮。
似乎是特地为他圆这个谎。
太史宁似有所感向着斜前方望去,看见谢莲生冲他眨了眨眼睛,说了一句话。
隔着熙攘的人群,太史宁只能通过嘴型来猜谢莲生说了什么。
“好歹是我的伴生之火,控制它做个样子,不烧毁东西,还是可以的。”
太史宁收回目光,在心中咂舌,不愧是完美无缺的谢家宝树。
最后一个坊市,李成捂住自家孩子的耳朵,安慰道:“乖娃别怕,阿爹给你烙饼吃。”
他家六岁的孩子被吓得哭的直抽,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之后,被他抱在怀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到外面的天色越来越暗,但街上好像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闪烁。
小孩揉了揉眼睛,扒在窗户边,看清窗外的样子后,惊讶得都不哭了,而是睁大眼睛,伸出肉嘟嘟的小手:“阿爹,仙人,是仙人。”
李成嗤道:“这世上哪有这么多仙人。”
他说着,随意偏头一看,愣住了。
日落由明转暗得很快,只是几句话的功夫,原本洒红的天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城中看着格外阴森,仿佛无端生出一股幽冷鬼气。
但今天的夜晚格外明亮。
清冷的冰霜覆盖了街头巷尾,有一点明亮的火光从远处而来,仿若长夜之中明亮的烛火,次第点亮整座城池,如星河倾倒,灌人间作天宫。
有人踏着烛火缓步而来,掌中悬着澄净的光芒,映照她出尘的容颜,宛若天上人。
她指尖一动,掌中微光漂浮到小孩的面前。
任平生躬身,对小孩轻笑道:“去帮姐姐把这个会发光的球捡回来好不好?”
小孩睁大眼睛,认出了这是白天在槐树下帮他捡球的姐姐。
光点一路飘摇,向着城门的方向而去,小孩愣愣点头,回头看向自己的阿爹,却见阿爹也是双眼发直地看着面前的姐姐。
李成磕磕巴巴地说:“仙、仙子,我…”
他不知该说什么,下意识反应就要下跪,却跪不下去,反而被一道无形的力量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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