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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哥,我可以,我不怕了。”
两年过去,大概是周围环境和自己心情上的转变,郑星星觉得那时被虐待的经历似乎没有那么不可言说了。
做错事的人也不是他,他不应该为此感到恐惧和愧疚,这件事也不会影响他以后的人生和选择,他要越来越好,才对得起爱他的人。
除了郑星星,对这件事反应最应激的,就是霍峋了,从港湾飞回来的霍总很焦灼,在郑秋白眼前左右踱步,原地转圈,“他竟然还活着?”
这该死的东西,命可真硬。
慢条斯理看金融期刊的郑爷把书搁到床头柜上,扭头安慰急躁的爱人,“放心,活着也蹦跶不起来了。”
郑秋白以为霍峋这样跳脚,是因为气愤与担心,毕竟叶静潭从前实在劣迹斑斑罄竹难书,现在他们有花生了,做父母的天性让他们自然会有趋利避害的选择。
不过,并不是这样。
霍峋觉得叶静潭醒的太巧合了,今年的郑秋白一十五岁。
根据霍峋上辈子偷偷观察收集来的信息,郑秋白大约是和他分开两年后,也就是一十五岁那一年,着了那姓叶小贱人的道儿,从此霍峋彻彻底底成了见不得光的前任,背地里不知道受了多少气。
想起上辈子,霍峋真是生吞活剥叶静潭的心都有了。
虽然知道这个理由十足牵强,但安全感不多的霍峋还是抱着郑秋白的腰把他心上的结说了出来,“你不许笑我。”
郑爷靠着床头软枕,抱着怀里的大脑袋,并没有‘嘲讽’霍峋的担忧,因为按照上辈子的节点,现在的确是郑秋白该失去自我,对着叶静潭死缠烂打、掏心掏肺的开始了。
霍峋一讲这个,郑秋白都有点忧心,忧心叶静潭还真是带光环的男主,大难不死,现如今又睁开眼了。
不过,转念一想,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是本小说,那更不至于要个半身不遂屎尿失禁的货色来当男主了。
哪有人愿意看这样的小说?
又不是讲护工保姆指南的纪实文学。
郑爷视线下移,对上怀里年轻爱人英俊又忿忿的脸。
他说什么来着,明摆着霍峋更适合当男主。
霍峋依旧在喋喋不休:“我根本不知道你看上他什么,那种小家子气的男人!
你给我讲讲,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郑爷挑眉,“你真的想知道吗?”
霍峋憋气,这种时候不该说‘其实根本不喜欢他’、‘只是凑合’之类的话来哄他开心吗?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霍总还得硬着头皮点头,“真的。”
他倒要看看,郑秋白还能不能讲出‘眼瞎’之外的理由。
要是能,那今天晚上他可一宿都不准备睡觉了,在这张床上,郑蝴蝶也别想睡。
“其实我也不记得了。”
郑秋白捏捏霍峋的耳垂,“是真的不记得。”
上辈子对于叶静潭的感触,郑秋白留有印象的更多是负面的情绪,那份‘爱’充斥痛苦和悲哀,他被蹉跎成了一个不像他的人。
站在郑爷如今的视角看,哪怕是年轻叶静潭,也达不到惊艳他、使他一见钟情的程度,除了眼瞎,郑秋白根本找不到其它更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他的斯德哥尔摩。
非要说,那可能是他被小说既定的人设?
不过这太荒谬了,直到现在,拥有爱人和孩子的郑秋白,也不是特别情愿相信,他生活在书中的世界。
他有血有肉,有感情,有家人,有事业,活的足够漂亮,他的人生与生活,怎么会是浅薄的几个词句、轻飘飘几张书页能轻易诠释的呢?
“不过,”
虽然郑秋白不记得他对叶静潭的初心,但,“我记得我为什么会喜欢你。”
还欲发作的霍峋立马噤声,翘首以盼等待郑蝴蝶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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