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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秦)军功爵制’呢?是不是也可以归类为‘从所有人中选’呢?毕竟理论上所有人都有资格上战场,跟‘科举制’中所有人都有资格读书考试做官一样。”
大姑:“这就要看,秦朝是不是真的所有人都有资格上战场挣军功了!”
小悠:“啊?不是所有人吗?”
大姑:“不是!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秦朝沿袭秦国的军事制度,依然实行征兵制,但只征旧秦人当兵。
秦二世时,由于兵力不足和其他军事策略的调整,调整了征兵政策,允许六国人当兵,但只要其中的流民、赘婿、无赖、商人等社会最底层的人。
这和春秋时贵族才能当兵,当兵是荣耀;战国时有志者当兵,当兵是正途,形成了鲜明对比。”
小悠:“那么秦朝的官,大多是‘旧秦人’,六国人没有当官的途径。”
大姑:“我觉得,可能并不是所有的‘旧秦人’都有同等的当官的资格。”
小悠:“不是说看‘砍人头’的数量来论功行赏的吗?刀剑无眼吶!
上了战场,还会分贵贱吗?”
大姑:“因为秦国施行的军功爵制,在赏赐上有一些特殊安排,其中之一就是:‘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士兵的奖赏低于军官。
’
依秦制,军队在攻城围邑时如能斩杀敌人八千以上,野战时如能斩杀敌人二千以上,就是全功,凡立全功的部队,就对全军进行赏赐。
秦划分爵位为二十级,全功时的赏格以五大夫(第九级)为分界,划分为两类,对五大夫以上的高爵赏赐重,在正常的官爵升迁之外还有‘赐邑’‘赐税’‘税邑’等。
而对五大夫以下的低爵,则只赏赐官爵一级,或者最多加赐几千钱、几个奴隶而已,没有‘赐税’‘赐邑’‘税邑’等重赏。”
小悠:“哦!
这么说来,秦朝的军功爵制,对大多数人而言,只是一个加薪的途径而已,所谓的爵位,其实是‘工资档次’换个名称罢了,跟现在的初级工、中级工差不太多。
真正能够通过‘军功爵制’成为官的,还是那些将领。
但是理论上来说,普通秦国人也可能通过砍人头升任将领,那么是否也可以说秦国人都被纳入了选官范围呢?”
大姑:“理论上可以这么说,但实际上,秦朝的中高级军官仍是贵族阶级(司马错,王氏家族,王室贵族等等),外来士人阶层(蒙氏家族,甘茂等等),很少有从底层靠砍人头升上来的将军。”
小悠:“按照‘军功爵制’,大家都要砍人头才能当官呀,在同一起跑线上,怎么结果会这样呢?难道贵族士人阶层天生会砍人头?”
大姑:“军功爵制实行的同时,秦国二千石以上的高官高爵可以举荐不满兵役年龄的子侄为郎,这些人通过选拔后,可以成为中郎、郎中或外郎,进而通过积劳爵,将来打仗时可以为军官、军吏、军监。”
小悠:“抢跑啊!
赢在了起跑线上!
难怪普通人跑不赢。
所以秦国的‘军功爵制’看着是‘从所有人中选’,实际还是‘从世族选’——比‘世卿世禄制’进步了一点,但不多。”
大姑:“我却觉得,进步了很多!”
小悠:“为什么呢?选人范围只是扩大了一点,为什么您会觉得进步了很多呢?”
大姑:“因为他引入了新的评价体系——从原来单一的以血统论成败,加入了军功这一评判标准。”
小悠:“哦!
从这个角度来说,确实是进步很大,所以虽然‘军功爵制’没有给普通人带来当官的机会,却改变了社会的评价标准,而正是这一标准的改变,激发了秦朝军队的战斗力。
大姑,这不是说明,选才标准和选才范围一样,对于选才制度的改进有着同样重要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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