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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厨房里盯着砧板上那条鱼发呆,手里拿着刀,半晌,想着陶远应该不会过来了,就放下刀,准备把鱼扔进垃圾桶。
刚拎起鱼尾巴,手机不偏不倚地响了一声,是陶远的信息。
“好。”
李千书清楚地记得陶远的喜好。
他爱吃鱼虾,不爱吃香菜和榴莲,讨厌健身餐,不讨厌甜食。
但她偏偏会好巧不巧地忘掉一些理应很重要的事情。
比如他们在一起的纪念日,永远要靠电脑里日程提示或是陶远的提醒她才能想起,比如他们每一次吵架的原因,第二天早上醒来总是不知道昨天晚上到底是谁先冷的脸,谁先发的火,谁先指着对方的鼻子骂的第一句话。
她很聪明,她也知道自己很聪明,所以她聪明地选择留下那些她想记住的,那些她不想记住的,或是不知道该不该记住的,就心存侥幸地丢掉,等着它们在角落里悄悄落灰,然后被遗忘。
于是她就真的忘掉了,等到她想要找回来的时候,连丢在哪里都不记得了。
陶远进门的时候,鱼刚刚上桌。
“你喜欢的糖醋口味。”
李千书摆着筷子,说。
两个人一边吃饭一边神色如常地聊工作,甚至还调侃了最近有新恋情的同事,和微博上刚看来的八卦新闻。
但李千书的心里一直在琢磨,要怎样问出口。
但陶远却先提了话头,“对不起。”
一如既往的开场白。
李千书已经听腻了这三个字。
“这又是为的哪件事对不起?”
她忍不住问。
“……之前有一次吵架,我口不择言,跟你说了分手。
那一次对不起。”
陶远说。
“哦,那一次你已经道过歉了,我也接受了,我不接受也没用,因为你第二天就跑来跟我求婚了。”
李千书直白地说。
陶远低下头,沉默了一会,抬筷往李千书的碗里夹了一个虾仁。
“我为我的冲动再次道歉。
我想说,那次的求婚,我是真心的。”
陶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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