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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刀丢在他脚边,留瞭句记得还我,再找理由把保安带走,回来时树下已经没瞭刘贇的身影,刀也不见瞭。
越来越多的怪人出现,我喜欢接触他们,喜欢“看”
他们。
如果要说为什麽,大概是因为他们看不到自己,那就让我来代劳吧。
我称之为爱,当然我爱的是“看”
的过程,而不是看的对象。
爱是一个很广泛的定义,我思索过很多次,但正是由于思索瞭太多次,我发现我失去瞭感受“爱”
的能力。
那些被爱的瞬间一出现,我会下意识地去理解它,直觉会告诉我它是什麽、为什麽,都看清楚瞭,还谈什麽爱呢。
但是呢,爱可以是动词,它作动词时还是及物动词,也就是说它需要一个主语,需要一个宾语。
既然我做不瞭宾语,那主语呢?反正对我来说,让对方感觉到爱,也不算什麽难事。
我发现我对世界的爱又多瞭一点。
沉盈月,学姐,刘贇,学妹,我爱他们。
让我来爱他们。
我知道人们永远无法真正共情,任何人的感情都与衆不同,但爱过的人越多,我的爱也就越充沛。
很神奇。
或许我输出的不算是爱,但对方感受到的一定是爱。
爱与我同在,很美好,我的浮槎出现瞭,它们来来去去,却都属于我。
正所谓物极必反,我对“爱”
的执著持续瞭很久,演变至今,竟然无法在过程中抽身而出瞭。
即,当我的宾语出现时,我确认他她是我的宾语后,我竟然无法安心离开,哪怕自己受点儿客观存在的伤害,竟然也甘之如饴。
这是真正的爱吗?我很开心。
所以呢,程知柳,程程同志,我好久没遇到我的心动宾语瞭,欢迎你的到来。
湿热
害怕,体现在身上也隻是微微敛眸。
饭后是莫馀霏收拾桌面,谭千觅撑著脑袋:“这面包不是很好吃,不过的确比营养剂好多瞭。”
莫馀霏认同,“的确不好吃,辛苦将就两天。”
“可不将就,算得上奢华瞭。
对瞭,手环给我?没理由再磨蹭瞭吧。”
莫馀霏沉默两秒,不大情愿地从兜裡摸出一隻手环递给她。
她接过后立即开始构建模型,之前等莫馀霏的那个晚上她摸索过,这次上手很快。
她坐著,莫馀霏就在一边看著她,过瞭大概几分钟,她分过去一个眼神,“这麽不情愿啊?”
“什麽不情愿?”
不肯承认,是因为心裡感觉幼稚吗?
谭千觅思索片刻,勉力撑起身子在她侧脸亲瞭一下,附言:“挺可爱的。”
莫馀霏显然懵瞭,自顾自头脑风暴,她则终于能安心处理实验室的模型。
到底不是专业的,她最后构建出来的模型顶多能看,欣赏和深究是半点儿也不行的。
把这一坨建筑挪近手环的附近地形图中,她自己看著也觉得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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