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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森林边缘停留太久,怀榆下车的时候,发现这里已经很有生活气息了。
角落里有个巨大的过滤水装置,林中树上拉了一根绳子,上面挂着眼熟的衣服。
唯独有一件荧光蓝色的外套怀榆没见过,此刻不由多看了两眼。
周潜走过来正准备说话,看到她的视线,不知怎么的眼神左右飘忽:“那是沉星的外套,我……”
我什么?怀榆好奇看着他,期待下文。
周潜:……“我、我们做了饭,来吃吧。”
“哦哦哦!”
天真榆榆很快被吸引了注意力,乐滋滋跟着一起吃饭去了。
饭是沉星做的,香辣鱼块和白菜炖油渣,因为天冷,两个菜都放在简易小火炉上咕嘟咕嘟,老远都能闻到那股热腾腾的香气。
“好香啊!”
怀榆好幸福!
而周潜则终于有机会问道:“之前走丢有没有受伤?”
“没有。”
怀榆一边快乐吃饭,一边举重若轻地讲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抛开前头的经历不提,回程路上也是困难重重。
在广袤的森林中心处她认不得一点路,因此回程的笨方法就是按原路返回。
她在自己爬出来的地缝边缘又小心,背着一捆简易火把钻了下去,而后根据记忆逆着水流往更深处走,每一处能泄露天光的地方她都要钻出去,然后在地面催生出一棵向日葵。
但地下暗河的河流并不是朝着一个方向去的,有些因为冷热交替或者地势缘故而进行了左右折流回返,中间有好几次,怀榆在连续催生了棵向日葵后,才意识到错了方向。
可地底下黑黢黢的,她的简易火把也不过是木棍,加上一件划开的布料缠绕,能映出的范围着实有限。
怀榆说起这个笑嘻嘻的,一点也没有说她在里头走了许久都一点动静没有听到,又黑又可怕,害得她连续哭了好几回。
走错路了也很辛苦,因为地下暗河的路不是平坦的,甚至不是开阔的。
很多时候,她都一边小心翼翼举着火把,一边同样小心地赤脚背着鞋子,踩在河水边缘处。
倘若不小心跌倒了,就得尽快找到另一个出口去重新烘干衣服。
甚至在举火把的过程中,化学布料燃烧后滴落成一团半凝固的滚烫液体,直接落到了她的手指上,那块皮硬生生烫得撕不下来……当然了,以她的恢复能力,这些如今都看不到痕迹。
但只有怀榆自己知道,真的很辛苦。
倘若跨越这数百米的鸿沟,来到对面,站在那株最高的向日葵上回首看去,她所经过的那些路上,明明白白有着一条向日葵路标,甚至走错路的那些她都已经砍掉了。
纵使不按照向日葵路标走——毕竟那个是她在地下沿着缝隙种下的,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道路。
但,只需要看着更远处的向日葵的方向,也绝不会让人迷失。
其中究竟经历过多少,怀榆一个字不说。
可她不说,同样在荒原中挣扎过的周潜就不知道吗?他神色复杂的摸了摸怀榆毛躁躁的头发,千言万语最终只化成了一句话:“回来了就好。”
怀榆眼眶一酸,好险又哭了出来。
沉星在旁边听着,也只觉得满目心疼和钦佩。
人跟人的性格不一样,她从小就是硬邦邦的泼辣脾气,假如一个人流落荒原,恐怕只会咬着牙拼命向前。
这个性格倒不是说天生能吃苦,而是给人的印象中就比较能坚持。
像怀榆经历的这段历程,她如果能撑过来,人人都会惊叹,会震撼佩服,也会说不愧是她。
但怀榆……她脸颊白净净的,眼睛里仿佛从未经过风霜,浑身上下细皮嫩肉的仿佛被呵护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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