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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在寻常郡县里是不能出现的。
当它和“昌邑”
并举,只能表明这件器物不属于当代,而属于曾经的昌邑王国。
王国礼制和中央朝廷相似,只是规格降低,所以当昌邑王举行籍田的时候,就会用到这一盏青铜豆灯。
刘基细细回忆:昌邑王国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是什么时候变成山阳郡的?
于是便想起,那段在大汉历史上云遮雾罩、众说纷纭,像寂夜深潭一样让人看不真切,却又像流星一般骤然划过的时代——
汉废帝刘贺,自上古三代以来,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从登临大宝到贬为庶人,仅仅历时二十七日。
随着他被罢黜,昌邑王国也遭国除,于是才有了如今的山阳郡。
既然这盏铜灯上面写着的是“昌邑籍田”
,说明制作时昌邑国还在,而在两百多接近三百年以前,一共只有过两位昌邑王:一位是昌邑哀王刘髆,一位是汉废帝刘贺。
他们身为王的时间,大概只在汉武帝晚期至汉宣帝登基时,短短二十多年。
假如这些明器都出自同一批,那么,它们就一定是在那二十多年中间被制作出来,后来成为殉葬品的。
但想到这里,也仅仅是了解了器物的制作年间,并没有改变“昌邑”
位于兖州的事实。
更别说对找到王祐的下落有什么帮助。
可这整件事情里就是有一个巧合的地方,而且对于像吕蒙这样虽然机敏干练但不谙史学的人,很难联想起来;在左右牵连的人当中,偏偏只有刘基,才想得起这样的关联。
其实说穿了,也不复杂:
汉废帝刘贺在被罢黜以后十一年,被册封为海昏侯,远渡江西,来到了如今的豫章郡海昏城。
这位荒唐的废帝,就在那里结束了他的一生。
他的墓一定在海昏的某个地方,只是就像其他王公贵族的一样,被刻意隐藏起来,二百多年并未被人发现。
这么一件后事,却为整个事件增加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如果这些器物根本不来自兖州的昌邑郡,而是来自豫章郡海昏城,这也是完全说得通的!
也就是说,这批东西的来源现在出现了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他们原本想的,器物出自位于兖州的昌邑哀王刘髆之墓,被曹操盗掘之后,要送给太史慈;
另一种可能却是,器物就出自扬州豫章郡海昏侯刘贺之墓,却不知道为什么到北方绕了一圈,结果还是要送给太史慈。
为什么原本推测的都是第一种可能?除了因为“昌邑”
二字,更是因为曹操在盗墓这件事情上臭名昭著:早在攻伐黄巾军的时候,他就已经设立了“摸金校尉”
和“发丘中郎将”
这样的官职,专门从老祖宗手里扒钱。
据老百姓们口口相传,兖州芒砀山一带的地底都快被挖空了,人掉到里面去,连个吭声也听不着。
可是,第二种猜测虽然看起来充满疑点,但又有它合理的地方。
原因还是在于那只青铜豆灯。
因为王国籍田是每年都要举办的仪式,在昌邑哀王去世后,理应把他的礼器传承给年轻昌邑王继续使用,而不是用它来陪葬。
那是因为实用礼器没有太多殉葬的价值,而且传之后世,也可以强化它上告天神、祭祀先祖的意义。
要是这样,这只豆灯就不该留在昌邑国,而是会随着刘贺被贬斥到海昏城。
可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豫章郡的东西会跑到北方去?王祐说的那么多话,到底有几句是真、几句是假?
豫章郡这里,又真的有人能挖坟掘墓吗?先前也有例证,寻常老百姓对这类事情还是比较忌惮。
宁肯滥杀活人,不敢得罪鬼神,这是刻在人们心里的朴素念头。
所以也唯独在曹司空手下,能聚拢一些摸金盗墓方面的独特人才——难道,这里还只是挖出了一些散件,还有更多宝藏仍然埋在豫章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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