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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一直主持朝政。
于谦为官5年,一直兢兢业业,不贪私利,将一世清白留在了人间,深为后人称颂。
当时官场腐败,太监王振把持朝政,勾结贪官污吏,作威作福。
于谦一身正气,绝不随波逐流,他每次进京,都只带随身行装。
有人劝他:“你不带金银入京,也应该带一点土特产送送礼啊。”
他举起袖子笑笑说:“我带有两袖清风!”
于谦身居兵部尚书,却“口不言功”
,“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
,“所居仅蔽风雨”
,常被“错认野人家”
。
他曾作诗形容自己的床“小小强床不足伸,多年蚊帐半年尘”
。
他遭诬陷被杀,抄家时,竟“家无余资”
。
抄家时,人们见他家正屋紧闭,还上了锁,认定必是钱财,打开一看,原来都是皇帝赏赐的物品。
于谦曾写下脍炙人口的《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海瑞(1514年—1587年),明代著名清官,举人出身,41岁入仕,初任福建南平县教谕,45岁时升任浙江淳安知县,最后官至南京右都御史。
这位在历史上以敢于上疏骂皇帝而著称的大臣,也是一位享誉古今的大清官。
海瑞为官,始终坚持最高的廉洁标准,除了领取政府下发的俸禄外,他绝不接受哪怕一分一毫的“灰色收入”
。
明朝官员的俸禄,是历代王朝中最低的。
海瑞任淳安知县时,每年的实际收入仅为1石大米,7.49两银子,60贯钞,以购买力计算,他的月薪大致相当今天的110元。
海瑞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全靠这么点收入,生活水平跟现在的低保户差不多。
尽管收入低到难以解决全家的吃饭问题,但海瑞依然毫无怨言地接受,完全靠工资安排生活。
身为知县,他亲率仆从在后衙种蔬菜自给,当然吃不起肉。
有一次海瑞为母亲过生日,买了二斤肉,这居然成了新闻,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朵里,胡总督竟以传播消息的口吻说:“听说海知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
海瑞本人十分节俭,对下属也严格约束,除了严禁收受各种“灰色收入”
外,连公费支出也大为减少。
淳安地处交通要冲,过境官员士大夫很多。
按照当时流行的规格:一般官员路过,大概需驿费(招待费)二三十两银子;如果督抚大员路过,需银三四百两。
明朝时,官府并无此项经费预算,所有费用都由当地百姓负担。
海瑞做知县前,淳安县每年的驿费开支高达白银1000多两,百姓每丁需纳银三两五钱。
海瑞到任后,调整了标准:一般官员过境接待费为5~6钱银子;如果督抚大员,可再增加钱银子。
一年下来,淳安的驿费仅需银900多两,每丁仅纳银二钱五分,为此前的7%。
仅此一项,每年向百姓少征1万多两白银。
9年后,海瑞出任应天巡抚,发布《督抚条约》6款,规定:巡抚出巡时,府县官员不得出城迎接,伙食标准为每天纹银二至三钱;境内公文,一律使用廉价纸张;境内的若干奢侈品要停止制造……
海瑞最后死于南京右都御史的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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