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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可可也是狠,打也就算了,还让老大选择了后种。
顺便说一句,老大和我差不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比我还妹控,毕竟小时候大狗子带着妹妹炫耀最多的,就是在他面前。
把林华打得半死不活后,可可还阻止任何人给他治疗。
她踩在林华胸口上,冷漠的问着:“你这条命值多少钱,告诉我,我倾家荡产也给要了,送给阎王。”
当时林华已经二十七岁了,却在可可面前,哭得像条狗。
没错,就是狗,样子极其狼狈,真是浪费了我们林家的优良基因。
有个诗人曾说,我们之所以越走越远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忘记了出发点。
而现在,我觉得可可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只要她一直没变,我们不论走多远,都不会忘记出发点。
因为这个小女孩,已经长大,足以引领我们走向最正确的道路。
她不曾迷茫,也不曾对任何重大的事情后悔。
虽然有些冷漠,但是她内心依旧潜藏着一颗赤子之心。
她明白自己想要的东西,从不会轻易放手。
她不会顾及世俗,因此当我看见她与我公司下的一个女明星十指相扣,向我走来时,我觉得林可可真正的完整了,她缺少的另一半灵魂,穿越了十世轮回,终与她完美结合在一起。
人们会害怕很多东西,他人的目光,社会的舆论,会失去的身外之物,却独独忘了害怕不完整的自己。
我们每一个人,来到这世界上,只有自己,与我们最相关切的人是母亲,但我们却从来不在乎母亲的看法,反而去极度在意别人的看法。
或许可可就是很独特的人,所以对她的一切出人意料的选择,我从来没有感到惊讶。
我相信,那才是她,若是与别人相同了,反而让我怀疑那是不是她。
如今她带着另一个人的生命一起永远的离开了我,但我却会永远铭记她的光辉,永不会迷路,更不会忘记出发点。
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时的大狗子为啥那么喜欢妹妹了,因为妹妹真的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了,没有之一。
愿来世,我依旧能遇见可可,依旧是她的哥哥。
“学长。”
清脆动听的声音打破了我的沉思,我站起身,望向远处,陈苑粒牵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孩站在路的一端。
我走过,抱起小小的人儿问:“你怎么来了?”
陈苑粒微红着脸,侧过身抱住我:“我有些担心你。”
我低下头,亲了亲她的脸:“我要是伤心的话,可可就会骂我蠢的。
不过我还是第无数次感谢她,把你带到我身边。”
“我也是,感谢她把我带到你身边,园了我痴想了十年的梦。”
她踮起脚尖,贴上我的唇。
而我怀里的小女儿咯咯的笑着:“爸爸妈妈又亲亲了,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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