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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乐渝撇了撇嘴,道:“陆景瑶给夏月写信,显摆自己发表了一篇诗歌,赚了五块五毛钱的稿费她以前花你的钱多了,挣这一回钱就觉得自由高尚了”
“稿费?”
李野有了豁然一亮的感觉。
“嗯,才五块五?”
文乐渝小声说道,听起来颇有安慰的意思。
但李野的心情却不一样了。
对哇,我可以赚稿费呀!
文抄公这个套路俗不俗?
俗,忒俗。
赚稿费这个模式烂不烂?
烂,忒烂。
但不可否认的是,赚稿费在这个年代,是最直接、最简单、最有效,而且还没风险的赚钱手段。
不用跑腿,不用外出,不用对客户点头哈腰,只要一纸一笔,脑子里有故事就可以换钱。
李野感觉靠谱,尤其是现在郭嘉刚刚明确了稿费标准。
其实真要认真讨论起来,大天朝的稿费,一直是下降的。
像鲁迅时代凭稿费成为名人的事儿就不说了,就是77年之后,凭稿费过活的作者们也都经历了一个很滋润的春天。
77年,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发布《关于试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规定了作者稿酬为每千字2—7元。
80年,国家出版局D组制定了新的稿酬标准,提高到了千字3—10元,以后的十多年之间,作者稿酬都是“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的方式。
而到了84年,这个标准再次提高,到了每千字6—20元的水平。
在这个每斤猪肉不到一块钱,大米两毛多一斤的时代,这个稿酬标准是极高的。
想想吧!
一个工人每月工资才三四十块,也不过对标作者几千字的稿费而已。
八十年代的万元户多么稀缺?对标后世,怎么着也算中产阶级的水平吧?
但很多作者只凭两本书,就能达到这个标准。
可是到了后世,“作者”
都几乎跟“清贫”
直接对等挂钩了,可见差距到底有多大。
当然了,这个时代的刊物数量不多,出版社的书号也少,作者想要发表文章、小说还是有难度的。
可这个难度对李野来说最多只是有“一点点”
难度而已。
上辈子李野在业余时间,写过网文赚过稿费,写作套路和阅读积累,那都是足够足够的。
就现在这个港、台二流武侠都能横着走的年代,后世那些套路新颖的精品网文,拿出来还不是嘎嘎乱杀?
别瞧不起网文,网文和武侠都是通俗文学,网文还是在武侠爽文的基础上发扬光大的,
那些精品网文作者也许不如古梁金,但跟其他武侠作者绝对可以比一比。
而且在《射雕》出世的时候,武侠还不是不被主流文学承认?但还不是风靡大江南北?
【嗯,《斗破苍穹》多少字来着?是不是有点超前?《寻秦记》?还是超前?】
【那《潜伏》怎么样?够符合时代背景了吧?】
李野拖出一沓信纸,开始罗列分析最符合这个时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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