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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初入蛮荒(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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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噬元婴?蛮荒果然是个奇怪的地方!”

项义正自奇怪,不知不觉间亦向对方发问。

“原来是个什么也不知道的傻蛋?吞噬金丹和元婴,乃是快速增进修为的捷径!

莫非你不知道么?这也难怪,你们人类修仙者,一个个都假惺惺地,这种事一定是偷偷地干,从不宣之于口的。

但是这里是蛮荒,蛮荒的规则是只要你有实力,想干什么都成,更不必偷偷摸摸的。

因此你千万不要天真地认为还有谁会来主持什么正义和公道。

在这里,在蛮荒,只讲实力!

我破例告诉你这些,是想让你在死前开心一点,这样你被我吞噬起来味道应该要好上一点,哈哈!”

赤炎鹰说完疯狂大笑起来。

看着左前方那二丈来长,双翅展开之下横有三丈七八来宽,通体漆黑,一双眼睛却闪着金光,显是面对绝世美味,已经迫不及待的赤炎鹰,项义悠悠叹道:“小黑鹰听着,我虽然只是元婴初期修为,但看你也最多元婴中期而已,而且非常奇怪地尚未化丹成婴,只不过是一只尚未化形的妖兽,你凭什么认为就已经吃定我了?你不觉得鹰肉的滋味更好一点么?”

,!

“找死!”

赤炎鹰大怒之下,双翅一扇,庞大的身躯竟然如脱弦之箭一般直向项义射来,两旁的草木皆被赤炎鹰带起的疾风吹折,只一闪念之间,赤炎鹰那巨剪般的利喙已到了项义面门之前。

悴不及防之下,项义连忙一个闪身,往左横移二丈开外,但还是被赤炎鹰翅膀边缘扫中右臂,一种深入骨髓的痛感传入脑际,项义禁不住呻吟出声,脚下一个踉跄,几乎跌倒在地。

“哈哈!

原来这般不济事!

我还以为你的身手跟你嘴一样好使呢!”

赤炎鹰也不再攻击,只在那里得意的讥讽项义。

项义将“杀戮九变玄功”

运转一周,右臂痛感立消,看来赤炎鹰确实厉害,但应该也还没有达到自己完全无法抵御的程度,自己必须想出一个致胜的办法来,否则就算能够逃掉,但甫入蛮荒就落荒而逃,也太窝囊了一点,脑中灵光一闪。

项义已有了计较,是的,蛮荒是一个只讲实力的地方,因为绝大多数的妖兽灵智未开,如果自己能好好利用这一点,或许活下去并不太难。

“兀那小黑鹰,你告诉我一个问题我就老老实实和你打一场,如果输了,我就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献给你!”

项义一脸豁出去的模样。

“既然你有如此觉悟,那可是再好不过!

虽然我并不担心你逃走,比速度,人族难道是鹰族的对手?行!

你问吧,什么问题?”

赤炎鹰那傲然的声音。

“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就是在蛮荒之中是否都靠吞噬别人的金丹或元婴修炼。

听说蛮荒之中也有修仙者,他们跟我一样并不能靠吞噬增进行为,那他们又如何进行修炼了?”

项义道。

“看来你确实对蛮荒知之不多!

蛮荒,冒险者的乐园,勇敢者的游戏,凡来此地者,都有随时杀与被杀的觉悟,谁还有耐心用那灵石进行修炼,自然是用别人的元婴、天才地宝、最差也是金丹了。

只是方法各有不同。

妖族、魔族修炼者大多以吞噬为主;人族、巫族则大多以炼化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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