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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
赶紧吃饭。”
寻欢翻白眼。
下午,寻欢不会真的蠢到等霍云天硬拽他去拳馆,他给常歌打电话,让他提前接他下班。
这小子年后,就直接接商演走穴到现在,终于回鹭岛了。
坐上车后,他发起一小时的事假流程,看到流程到成远之后,心满意足地说:“出发。”
等走到半路上,寻欢才后知后觉地问:“这是我那辆车吗?”
当时老爷子给他买了法拉利,他甩手就把先前开的宝马,送给了常歌。
可是,那辆宝马白色车身上,没贴这么骚包的草莓熊贴纸,中控台也没摆出这几十个大小不一、五颜六色的漫威公仔摆件儿。
“你不都送给我了吗?当然是我的了。”
常歌打完灯,转动方向盘:“我还没计较你,怎么突然减了头发呢。
不是说好陪我一起留三年吗?渣男,说话不算话。”
“一个月换3个女朋友的,才是渣男。
常歌,你是渣男本渣。”
寻欢舒服地靠着椅背,调侃他,懒得跟他解释自己是被霍云天硬剃的头。
“我又不是同时交3个女朋友,都是分手后,再找的,好吗?又没结婚,恋爱试错,犯法吗?”
常歌说的信誓旦旦。
“不犯法,可总那么没常性,就没天理了。”
“从来也没有过那玩意(天理)啊。”
寻欢:“······,你赢了。”
“哈哈哈。”
“去哪儿啊?”
“花样年华。”
“?阿天那里?”
寻欢一激灵,不晓得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理发啊。
废话。
你都剪了,难道我还要硬撑着装酷吗?你不知道走穴表演的时候,根本顾不上打理,自己还洗不了,得另外找理发店,麻烦得很~~”
常歌接头发之后,也就开心了一个月,享受自己甩着长发弹吉他唱歌,台下观众惊声尖叫的感觉。
之后,就是漫漫长长被油乎乎、又容易积灰的长发折磨的度秒如年。
“很好,从头做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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