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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自己就快推开那堵失忆的厚城墙。
那墙已经摇摇欲坠,缝隙里漏出可见白日的光。
可惜,最后还是没有。
但这已经很好了,足够了。
偌大的故宫,满载岁月的荣光与庄严,群殿环绕,游客如织。
云天和寻欢淹没在人群里,踏着石板路,肩并肩,走出了一个人的步调。
云天作为只来过两次的蹩脚导游,要边查手机边介绍,这个殿如何如何,那个殿如何如何,这个狮子什么寓意,那个铜鹤什么出处。
后来,实在觉得麻烦,服气地问寻欢,要不我们还是请个导游?
导游不需要的。
寻欢,来也不是看风景,而是看风景里的人。
“霍云天,我以前来过故宫的。”
寻欢好心安慰他。
“那你不早说。
我该带你去····“他说得急,话到嘴边,又说不上来。
他是真的不觉得北京有什么地方值得一玩。
以前公司团建,也都是带着团队在创业园附近吃个饭喝个酒。
“我以前跟一帮二世祖瞎混,在北京头号会所吃过饭,逛过东四北大街的胡同,摸过潭柘寺里的百事如意树,拜过香山梅兰芳先生的墓,夜航过亮马河,在三里屯的酒吧一条街买过醉。
要不然,我带你逛逛?”
作为正经纨绔少爷的霍寻欢,在玩儿这方面,能吊打霸总霍云天十条街。
“······”
躺在十条街外的霍云天,后知后觉原来自己在北京呆的六年多,呆了个寂寞。
当晚,在小叔白逸的饭桌上,云天被一杯杯的灌酒:“趁着你婶婶不在家,咱爷儿三,可得好好喝几个。”
白逸的妻子是地道的北京人,他耳濡目染,一张嘴也是京味十足。
寻欢以酒精过敏搪塞了过去,很快吃过饭,便跟小堂弟云生一起玩手游,好不快活。
晚上寻欢把醉醺醺的霍云天带回酒店,拿手一遍遍描摹他的脸。
霍云天的脸方正而冷峻,眉眼十分好看,鼻梁高耸,嘴唇是厚实的方唇。
这样的长相放在任何一个繁华的都市,都是顶好看的。
他的胸膛,腰身,长腿,又充满肌肉的张力和紧实感,让那好看的长相平添了许多威严和气势。
寻欢曾讨厌过他毫无底线的品行,现在忽而觉得这品行也很可爱。
一个失去心爱事业会忧伤的男人,一个不怎么玩得开的技术宅,灵魂柔软,脸皮坚硬。
霍云天从一维的单面人,延伸出更多立体面,每一面都如此生动真实。
寻欢强喂了云天半碗醒酒汤,看他皱着眉不舒服地睡下。
自己则仰躺在他身边,与他的手,十指交合。
这一天,命运的磁盘翻转到另一面,让他聆听到的乐章,仍在嗡嗡作响。
他的心绪很久才平静下来,然后他梦到了小时候,梦到了霍云天的母亲梅子青。
他很久没有梦到她。
记得,小时候阿婶阿婶地唤她,她很开心,喜欢搂着寻欢唱歌。
但在梦里,她的脸朦胧而模糊,在一大片看不到边际的竹林里,像个随时要被风吹走的影子。
阿婶,你是不是知道了?我跟霍云天的事。
寻欢没来由地愧疚,他低着头颅,沉着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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