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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叫花花,现在叫柴柴。
是的,是柴犬的那个柴柴。
记得我小的时候,第一任主人并不是邓朗,我是他从狗肉馆里救出来的。
第一任主人从奶狗把我养大,我很喜欢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很喜欢我,我是这么想的,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要我了,我追着他的车跑,很多人提醒主人他把我落下了,但他没回头,我追了好久好久,不敢停下,我怕一松懈,我们就再也见不了面了。
一个红绿灯,我追上他了。
扒在他的电动车车头,摇着尾巴,用湿漉漉的眼神告诉他:我差点丢了。
很多人帮我说话,终于我被主人抱上车,那个四面漏风但专属于我的电动车车间。
主人开得好快,他开的不是回家的路,我不认识这条路,我听到好多同类在哭,他们说好痛,但我不在意,我只喜欢我的主人呀,可他好像不喜欢我了。
真的不喜欢了?
我试图奔向他。
好像、似乎、应该、就是不喜欢了……
他把我卖给了狗贩子,狗贩子拉着脖子上主人给我买的链子,那一刻我也感觉好痛好痛。
因为我知道,他不要我了。
我开始像同类一样在大叫,在哀嚎,说好痛,试图让主人回头看我一眼。
他走远了,直到我再也看不见。
我安静下来,因为知道没有人在乎我是不是在叫,在喊痛。
天很冷,很多人进进出出餐馆,他们喝酒聊天,大家都很友好很和善,但餐桌上却摆着同类们的尸体。
不管是哈士奇,还是小土狗,或是什么更名贵的品种,在这里只是一道菜。
很多同伴的遭遇比我更可怜,我在其中是那么不显眼,不是最好看的,也不是最乖的,更不是最凶的,我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小狗。
一个瘦瘦的年轻人路过。
哦,他身上带着一只烤鸡腿,我使劲闻着那个香味,主人高兴时也会给我买,闻到这个味道,我就感觉自己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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