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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天要不要去图书馆啊?我保证不打扰你。”
那些年,我就这样跟着他跑。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哪来这么多挥霍不完的热情和爱意。
后来,我职高毕业了。
那时候我爸给我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在电子厂插电线,包吃住,一个月一千五,不少了。
我不愿意,我说我要去s城——那是一个离我们特别远的南方海滨城市。
“我不想着南方多赚点吗?小伟眼见着越长越大,用钱的地方多了。
我还能让你一把年纪打工去啊?”
我的一大天赋就是会哄人。
小伟是我爸再婚之后给我生的弟弟,跟我差了十岁。
我爸听了果然很感动,给了我三千块钱,我就坐了去南方的火车。
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s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7:1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
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
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
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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