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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回到床上,把他的肚腹当枕头。
外面好冷,下雨了,我觉得我可以等雨停再走,等森林里长出蘑菇之后再走。
“不走了?”
他拍拍我的头顶。
“我哥哥当时没要看吗?”
我追问。
他摇头,严栩安才不要看,他的艺术细胞只够让他分清楚达芬奇和贝多芬。
“你哥哥也不会半夜吵着要走人。”
他今天在工作室忙了二十小时以上,现在胳膊都抬不起来。
他没有多余的闲心哄我,只精准地用严栩安来威胁我,如果我想学我哥哥,就老老实实陪他到天亮。
他真聪明啊,我咬牙切齿地抬眼盯着他的下颌线看,严栩安也会爱他这一点——爱他的不爱。
alv可以对他体贴入微有求必应,但这些温柔都和爱无关,他把他的爱人当作植物去爱,浇水施肥人造阳光都一应俱全,只是等它长成之后收割采摘,甚至在长成前就要。
他收割完了,快乐了,连花盆都要丢掉。
你旧了,废了,再也不可能变回之前的样子,最好的爱永远是第一次的爱,他要千千万万个人给他第一次,那样的惊喜不能复制。
我猜alv是让严栩安吃了一次瘪,我们被人爱惯了,不会想到有人会假装在爱,其实却把我们当成房间里的风扇或者衣架。
也没关系,这也是爱中必须承担的风险,何况他不爱我,我也一样可以爱他。
恋爱当中不是只有被爱才快乐,爱人也是一样。
我望着天花板,在想第二天我要为他策划一场独一无二的惊喜,我要先这样,再那样,具体是怎样等到天亮再想。
我拿他当抱枕,很快迷迷糊糊地睡着,结果第二天我起得比他晚,惊喜当然泡汤了。
反而是他给我买了早餐回来,一整条footlong的三明治,光是金枪鱼酱就放了五勺,我怀疑他是怕我饿死,又或者是让我吃完这一餐就陪他去山里挖石头。
我坐在他的床上啃三明治,一边啃一边胡思乱想,面包渣都掉在上面。
他拿可乐给我,告诉我我爸爸刚才打了电话过来,让我起床后过去找他。
挺有趣的,alv早就认识我爸爸,也就是说我在他眼皮子底下这么多年,他都没想过他的亲生儿子就近在咫尺。
这很好懂,当时他并不怎么需要我,自然不会要来找我,他哪管我的妈妈是拿我当儿子还是当宠物,我就算被继父虐待死他都清白无辜。
现在他假装和我父慈子孝的时间应该也够久了,差不多该暴露出他的真正目的。
我吃饱喝足,搭地铁去找我爸爸,还在路边顺便喂了几只鸽子。
我坐在他的公寓里,懒得再扮乖小孩。
我连眼睛都懒得抬,盯着他桌上放的打火机,让他有话直说。
他知道我和他一样聪明,所以没必要再绕更多的弯子了。
他走去另一个房间找东西。
我看着他的背影,说不紧张是在骗人,我怕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手枪指着我的头,告诉我他犯了什么经济罪,现在要找人顶罪。
在这地方二十一岁才算正式成年,未成年人会轻判,血浓于水,我必须得救他,不然他给我这条命,他也可以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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