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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以为在劫难逃之时,不知道从哪冒出一名唇红齿白的小姑娘,她手里拿着一把小木剑,冲到自己面前,生生用小木剑挡下大刀。
木剑被劈开,若不是土匪收的快,一刀就会要了她的命。
土匪说:“大小姐,你跑来干啥?等我们抢了这几个人的包袱,就带你去买糖吃。”
简翎记得,他当时听到大小姐三个字,他心里很是嘲讽。
小姑娘疾言厉色道:“你们眼睛属癞蛤蟆的?爹说让我们抢富贵人家”
,说着,她回头指着简翎身上的粗布麻衣,冲土匪吼道:“他衣裳都烂成这样了,哪有半点富贵人家的样子。”
差点成为刀下亡魂的简翎,这句话多少让他有点复杂。
土匪收起刀,走到简翎面前看了又看,见这孩子皮肤细腻,生的斯斯文文,哪都像富贵人家。
听到土匪的狡辩,小姑娘蛮横的推开土匪,义无反顾的站在他面前。
她的声音很洪亮:“我说他不是就不是,你们几个就是眼瞎的厉害,不然我爹也不会让我跟来看着你们。”
看着她胖白胖白的身板,简翎心里十分震惊。
明明跟自己一般大,她却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自信。
就像身处在常年下雪的雪山群,她只是其中普遍的一座,偏偏成为了最耀眼的那一座。
“大小姐骂得对,那我们今天是收工还是再去其他地方看看?”
“收工,眼下北地干旱,大家日子都不好过,抢他们有什么用,走走走,回山。”
小姑娘捡起断成两截的小木刀,一边骂一边叹气。
简翎看着她胖乎乎的脸,感觉她不是在感叹干旱,是在可惜她的小木刀。
见她被土匪抱上马,一行人准备离开。
他对刚才那一幕迟迟不能忘记,不顾父母阻拦强行追上去问她的姓名。
听到独属于小少年的清朗之音,小姑娘皱了皱眉,以为他是准备以后要找自己报仇,扬起一个自信的笑容,说出那句练习过很多遍的话。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鹅山大小姐卫秋兮。”
听到这句话,简翎第一时间想到的那句: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还真被他说对了,后来娘子告诉他,她爹觉得这句念起来很顺口,本来想叫卫三秋的,感觉不像女名,就改成卫秋兮了。
借住在亲戚家,读书十载,他终于要去都城参考科举了。
这十年间,他每每有一丝想放弃的念头时,都会想起那个惊艳他整个少年时光的小姑娘。
不知道是出于好奇心亦是其他,他不知不觉中就开始关注起鹅山那边的消息。
知道当初的小姑娘已经成为了首领,而且跟她爹暗中抢豪绅不同,她是明着放出风声,专抢富裕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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