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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回不了,他就只能住宾馆了。
众人看出他有心事,纷纷劝他喝酒。
“一醉解千愁,别人都是苦中作乐,你可别在这寻欢地儿作苦。”
林达斯与他是多年朋友,说话也就没那么拘着。
“就是就是,有什么烦心事儿说出来大家伙出出主意,再不济,这不是还有酒嘛,一瓶下肚,准保你什么烦恼都想不起。”
宋旻欲言又止,想说说心里话,却又觉得这里人多眼杂,这些人其中也有那么几个是多嘴的人,怕说出去平白生出闲言碎语,又作罢。
他吐了口气,举起酒杯与他们碰了个杯。
直到几杯红酒下肚,忘记烦心事是假,忧愁更添是真。
他解开白衬衣的两个纽扣,觉得轻松多了,可又觉得这里实在太过嘈杂。
宋旻烦躁起身,众人皆是一愣。
“你们喝着,记我账上,有事先走了。”
他连外套也不拿,嘴上叼着根烟就大步走了。
离开夜来香,出门看见五光十色的繁华街道,终于呼吸到新鲜空气的他心里终于轻松了。
他没有目的地走着,心里暗想,要不干脆回法国好了,反正法国的公寓他也没有卖,那房产在他名下,他爹手再长也管不着。
或者他直接把房子卖了去其他地方,来一个人间消失,免得他母亲费心费力又一封信把自己骗回来。
逃跑的念头滋长,就在这时,他抬头看见对街远处站着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女孩。
一个认识不久的朋友的妹妹。
她叫什么来着?
宋旻仔细回忆那天宁西城向他介绍自家妹妹时的情景,蓝衣黑裙,脸颊还有些婴儿肥,一头乌黑的长发印象深刻。
“宁清平,一个…很护食的姑娘。”
此刻的宁清平,不再是女学生的打扮,秋来晚风凉,杏色的小洋裙外搭了一身藕粉色薄外衣,白色的小皮鞋时尚感十足,她披着长发,头上戴了蝴蝶结地发箍。
整个人靓丽又俏皮,一看就是在家中备受宠爱的千金小姐。
她和一个女孩在一起,两人有说有笑的,看样子是在等人。
宋旻站在马路拐角的灯下,离她不远,可她太沉浸在自己快乐的世界中,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他心情郁闷,她阳光明媚。
宋旻将嘴里叼着的烟松开,烟掉落在地上,锃亮的皮鞋将烟碾压成碎末。
“宁西城也真是的,竟然放心让她一个女孩子大晚上外出。”
也不见配个保镖什么的。
他说出这话,却不知自己是站在什么立场上说这话。
一阵风吹来,冷风灌进单薄的衬衣里,因为喝了点酒,他的体温要比平常高一些,风一吹进来,他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那晚的风有多冷,宋旻已经不记得了,但他记得宁清平的笑容,足够令人忘记烦忧,笑靥如花当是如此了。
那晚上,他记得的不仅是宁清平的笑容,还有回宁公馆的路。
如今的世道乱,他不放心她,鬼使神差在路灯下等着她,还一路跟在她后面。
路上,宋旻不仅一次皱眉,只因为他看见宁清平
脚上穿的是带跟的皮鞋,走起路来也不知道磨不磨脚。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按理说他也不是这么滥好心的人。
可是,脚不听他的使唤,就是这么一步一步走向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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