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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十年前说起。
2008年的夏天,我正拿着我的诺基亚7500玩都市摩天楼。
诺基亚7500是一部小巧的白色手机,在当时是很流行的最新款,有着闪闪发亮的菱形按键,非常招女孩子的喜欢。
一不小心,一层楼搭错了位,已经盖了两百多层的摩天大楼轰然倒塌。
我便退了游戏,用手机登录了qq。
qq上恰好有个陌生人发来了好友请求。
这是谁呢?我查看了这人的资料,是一个和我一样20岁的男生,说不定是我们班同学。
于是通过申请。
“你好,是孟婉禾同学吗?”
陌生人发来消息。
“是的,请问你是?”
“我叫方辰,是建工系的。
在晚会上听了你唱歌,觉得很好听,就加你了。
不会打扰到你吧?”
他说。
“不会。
很高兴认识你。”
那一年我大二,十九岁的我身高一米六八,上身短,双腿纤细修长,显得十分高挑。
上大学时我比现在胖一些,幸而我有着一张小巧的瓜子脸,看起来并不显胖。
俗话说“一白遮百丑”
,我的皮肤也很白皙,所以在学校里很受男生欢迎。
虽然我长得还不至于到校花级别,可是我的性格更加随和亲切,不会怼人,以至于我的追求者比那几个知名的校花还要多。
虽然这样,我一直没有谈恋爱,保持着处女之身。
几天之后,方辰约我在学校旁边的咖啡馆见面。
那是一个三层的咖啡馆,每一层都有一个大书架,上面摆满了古今中外的名着、流行小说。
书架下面还摆着几盆花草。
我喜欢这个咖啡馆的装饰,和空气中弥漫的咖啡味道。
眼前的这个男孩留着短发,有着一双能看穿你你却看不穿的大眼睛,健康的古铜色皮肤,穿着牛仔颜色的半袖,隐约能看到他的倒三角形的健壮身材、八块清晰可见的腹肌。
我腼腆地对他笑了一下,开始和他聊一些有的没的。
让我意外的是,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的男孩。
他看过很多书,喜欢曹禺和狄更斯。
他还是学校话剧社的编剧,由他撰写的一个剧本将在下个月的毕业晚会上上演。
“这么巧啊,我也要在那个晚会上唱《栀子花开》给那些毕业的学长学姐。”
“真棒,我特别喜欢听你唱歌。
以后我再写剧本,一定给你写一个角色。”
方辰说。
“可是我不会演话剧呀。”
“那我就写一个唱歌唱得很好听的女大学生,哈哈,你只要演你自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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