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书】地址:https://www.aksss.org
郑小芳仰起头发出歇斯底里地大喊,凄凉得宛如平原上失落的孤狼发出的哀嚎,听得人心惊胆战。
郑翔姆妈没得办法,只好喊儿子用麻绳捆住郑小芳,用手帕堵住她的嘴。
“哪个藤箱?”
“最底下的那个,快!”
魏华跑回屋里,从上到下拉开一个个箱子、包袱,终于看到看到一个宽大老旧的棕褐色藤箱。
她打开箱子,见里头整整齐齐叠放着几件旧衣服。
灰绿色的衬衫,草绿色的裤子,宽厚的大棉袄……还有上海难得一见的雷锋帽。
原来这是郑小芳从东北带回来的行李箱,封存了她整个青春的记忆。
她往下翻,没见到绳子,却看到一条白色的被夹里。
本白色的床单被岁月侵染成黄色。
魏华手一抖,床单展开,一块凝固的褐色血痕显露出来。
魏华一愣,接着面孔涨成了猪肝色。
作为女人,自然明白这代表了什么。
只是没有想到郑小芳居然会把这东西留下。
她是想证明什么吗?还是仅仅作为留念。
不管是什么,作为贺健法律上的妻子,她感到一阵深深的羞辱。
为自己,为郑小芳,也为贺健。
就在此时,一双手从后头无声地伸了过来。
魏华回头,贺家姆妈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她身旁,正一脸凝重地看着箱子里的东西。
“这是我给阿健买的。”
贺家姆妈说着,拎起一件卡其色小翻领帆布夹克。
她翻开衣领,“鸿翔”
两个华丽的花体字衣标清晰可见。
“那年他写信回来,说上海带过去的两用衫磨破了,让我快点买一件寄过去。
我哪里晓得年轻的男孩子喜欢穿什么,就跑去问张师母。
张师母告诉我他儿子不久前在南京路上的鸿翔时装店买过一件翻领夹克,说他们大学里很多人穿。
不止男生,女生也喜欢,说穿了像美国飞行员。
我听了之后星期天一早就去鸿翔门口排队,我从早上排到下午,总算买到一件。
加上布票,还要十三块六角钱呢。”
贺家姆妈无不怀念地摸了摸衣服的领子和袖口。
那么多年过去了,衣服保存得依然完好,只是稍稍脱色,可见主人是何等珍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