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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儿们听到我厉声喝叫,吓得面色一变,就齐整整的后退了几步。
然后,我就孤零零的成了她们包围圈中一个可怜的孤独者。
孤独者?我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念头?难道我傎的渴求得到庇佑?自从来这个世界,我就没有想过要人庇佑。
如果我现在需要人庇佑了,就说明我已经被眼前的女鬼打怕了。
虽然直到现在,她们都没能伤到我,但我清楚,继续杀下去,我必死。
一个人要想对付成千上万的鬼魂,没有特殊的手段和一杀一大片的必杀技,岂又能杀退围攻的鬼魂?答案是肯定的,不能。
要想杀退成片的鬼魂,唯有大杀器——血手印。
、过去我就曾练过血手印,可由于时日久远,竟然记了这血手印是如何结印的了。
而可恨的是,亡灵天书上面,竟然没有记载这血手印。
这破书,他奶奶的为何不记载呢?就在我低头思考的刹那间,众女鬼见我又陷入到了沉思中,当即又齐发一声吼,就又冲了过来而且,她们杀得越发凶猛了。
而且凶如潮水。
看着她们凶猛的样子,我也被彻底激怒了。
这些该死的女鬼,想凭借数里灭杀我,没门。
想到此处,我也下狠手猛杀起来。
猛杀,并不意味着我会放弃在心中揣摩血手印。
血手印才是这灭杀这些鬼魂的大杀器。
没有这个大杀器,被杀者就会变成我。
我怕死,因为我还没有给老高家留下一丁点儿血脉。
如果我就这样死了,到了地下,也没有脸见列祖列宗啊!
死前,我怎么也得给老高家留下点血脉才行。
这,也是我一直努力活着的原因。
自打父母出车祸死了,我就有这样的想法。
虽然这样的想法极为庸俗,但世人都这样,我也只能这样。
如果我不这样,就会有人戳我的背脊骨。
我不想别人戳我的背脊骨,所以我觉得人活着就得不断地适应庸俗。
庸俗,是灭杀个性的天然良药。
这些年来,我的个性早就趋近于零了。
因为如果我不庸俗一点的话,身边就会没有朋友。
比如有人喊你吃喝,你必须去,否则你就是清高;有人叫你去玩,你得去快点,不然就会难听的名号落到你头上。
一句话,要想活自己,很难。
要想活出自己的本色,除非你不结婚,不结交朋,不工作,不与你交往,否则就扯谈。
我早就看淡了世事,包括对我的人生,我都没有多大的追求。
其实,我已经沦陷为一具行尸走肉,早就失去了本我。
别人眼中的我,是假我,而非真我。
真我,早就死了。
如果真我不死,那我就无法在这个世上活下去了。
世人独醉我独醒,这是最难活的境界。
千古以来,也极少有人这样活,因为这样活太累。
因为活得太累,所以我曾我萌生自杀的念头。
但不知为什么,我一直都没有勇气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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