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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们,整顿备航——如今时机已到,老一辈的传奇已经够多了,新的奇迹,岂非就正该让我辈来缔造么!”

第1200章香美城的节日

“风向开始转变,秋风起来,这就到了故乡的船只前来的时节了——再过一段时间,故乡的螃蟹也该吃上了吧,拿点姜醋砸了,拌起来再加一点糖,把那螃蟹一剥开,那蟹黄红得扎实呀,一块块的,全都凝起来了,半点也不流浆……

这蟹黄是没得说的!

配一点黄酒,一顿饭,我能吃四个小时,这顿吃完了,下顿又来……哎,真是想着家乡的蟹啊,这儿虽然有醋,姜也有糖也有,可海蟹也就是块头粗大些,味道满没有稻田蟹那样好——”

“你这老连,故意馋人呢吧?俺倒不想吃螃蟹——俺们家那一带,自来都不吃那横行霸道的东西,不顶饱,饿得还比平时快,俺就惦记着,要是这一次过来咱们香美城的船,能带些月饼来就好了,这才是正经好些年没吃过的东西。

咱们这缺这个,缺那个的,别说五仁月饼了,就连青红丝月饼,我看自己也做不出来。”

“香蕉馅儿倒是能管够,这要是能用玉米面做的话,大量加点糖,应该也能好吃!”

“去你的,小乌木,光顾着和我们逗闷子,你家吃香蕉玉米月饼啊?”

“吃过啊,我和我爹回羊城港的时候,去那个味美面包店,老板大叔人可好了,他给我们做了几个饼子,就是果馅儿的,玉米面发了裹在里头,也不用加什么油,就在锅里烙出来的,饼皮干干的,可香!

那月饼没准还没这个好吃呢!”

“傻小子——一边玩去!

你爹呢?怎么不见?”

“我爹和我娘去海边了!”

伴随着清脆的喊叫声,一个肤色黝黑、头发卷曲的孩子,迈开脚飞快地也往海边方向跑去了,他的肤色,和他口中那娴熟甚至还略带了一些北方口音的汉语,形成了很鲜明的对比,足够让一些初来乍到,刚从敏廷那里迁移到本地的旅行者,很是惊疑不定。

不过,在香美城,这画面实在是太平常了,其实哪怕是在羊城港都不稀奇,各种肤色的人,能操一口流利的汉语,简直就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而在香美城这里,汉语更是取代了本地的土话,成为了香美城的官方语言——

从各个部落受到吸引而来的百姓,其实彼此语言或许是不通的,甚至很多部落的语言,还没有发展到比较完善的程度,因而,比起互相学习土话这样吃力不讨好的办法,大家统一学习一门新的,教材丰富,教育方法也很完善的语言,似乎就显得更加实用了。

同时,对于很多土著来说,学习一门新的语言,也算是生活的必须,因为他们进城之后,生活发生了相当的改变,在新生活中,有太多东西是原本的语言完全无法形容的,就只能去学习外来语,外来语学习多了之后,词汇量自然累积,只要在香美城里住上几年,或许还学不会拼音算数,但至少口语上是畅通无阻了。

当然,刚才和两个来自买地的汉人斗嘴的小乌木,他的汉语水平,就算在香美城也算是高的,不但口音正,不像是很多土人会把土语和汉语混着说,而且,词汇量也很丰富,明眼人一看即知,他应该在汉地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把羊城港看成了他的家乡——他用的是‘回’字,而不是‘去’字,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他应该是当年那第一批壕镜黑奴的后人——这些黑大汉,融入买地也有二十余年了,大多数都已经娶妻生子,和各族通婚,更有不少回到了非洲,抱着崇高的理想,在故乡重新扎下根来。

虽然这样的人从比例来说并不多,但绝对人数还是有一些的,只是在非洲大陆上分布得比较分散,因为很多人更情愿去自己的家乡附近扎根做事——只要他们能找到自己的来处在哪,他们总是有强烈的意愿要回去看一看的。

对买地来说,黑大汉回到哪里扎根都无关紧要,只要他们想做事,就要和买地联系,也就会推动当地亲买势力从无到有,慢慢丰满,至少这都会是汉语的胜利——如果整个非洲海岸线,都遍布着会说汉语的百姓,那买活军要开展商贸航线无疑是要方便多了。

因此,他们对黑人的归乡,是并不限制的,不过,也有很多黑人聚集在这些年来,陆续于东非海岸成型的几个港口附近,他们有些是从地图上找不到家乡的,有些则对家乡现在的住民怀有仇恨,因为他们是被捕捉来卖掉的野人,同族或许都死于当地人的攻打中了。

对这些人来说,他们返回非洲,没有什么情怀,纯粹是因为在这里工作容易发挥自己的优势,获得提升罢了。

他们心底,对于故乡的感情不算太浓,留在买地生活的那些,甚至会刻意谋求和他族通婚,如果能和汉人通婚是最好,倘若不成,也不愿再找本族的女子,有很多寻了土番成亲,为的就是在买地留下一个可以回去的祖地根基。

从乌木的肤色来看,他算是比较罕见的族内通婚所生,黝黑发亮,眼睛又黑又大,若不是牙齿白,几乎看不见五官了。

他在香美城中的地位也很高,除了两个汉人可以用长辈的态度打趣他之外,街道上很多人见到这个赤足小孩,都会对他微微点头行礼。

即便还有人不认识,也很快就会在耳语中明白了他的身份,恭敬地叫着。

“小城主!”

“啥呀……”

小乌木随意地挥着手,蹦蹦跳跳地穿过土路,从椰林中的小道,驾轻就熟地一路小跑,不一会,灌木之后,眼前景色骤然一开,无穷碧海乍现于眼前,还有从海边延伸出去的木桩、栈道,以及沙滩上打着用来晒网的木柱、长绳等等……

这些物件,固然未必好看,但却构成了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让人很容易想象出平日里这港口的忙碌——在他绕过的大路那边,还有独轮车来往于更远处的库房区,这是去储货的。

棉花采收季刚刚结束,前阵子,全城人都在忙着给棉花评等称重,现在,这些晒干后的优质棉花,将会被送入仓库储藏起来,只等着远道而来的商船,把货物送来,棉花运走——对香美城来说,棉花是他们最重要的货物了,因此很多人议论着,认为应该把此地改叫‘棉美’城。

因为香美城的得名,完全是因为本地的香蕉丰产又好吃的缘故。

但香蕉是很不适合运输的水果,哪怕是做成罐头,也不像是别的水果那样受到欢迎,而且,如今地位更是有些下降了。

之前,香蕉在本地算是多半个主食,至少在香美城开始兴建的头几年,也依然如此。

但很快,随着玉米的丰产,人们发现玉米要比香蕉更有营养——至少要比木薯好得多了,吃了以后,身上要有力气得多,香蕉不是非常顶饱,木薯也是如此,虽然吃了饱腹感很强,但是久而久之,会让人没有力气,当地的土人不知道缘由,但他们也知道宁可辛苦一点点,也要吃好吃而且能让人有力气的好东西。

要说黑人懒,这是不公道的,当然,这里的气候足以让懒人也活下来,但毕竟不是人人都只想在林子里做猴子,他们也愿意用劳动来换取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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