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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正阳也无所谓,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病,动几句嘴的事,顺手的事而已。
虽然占据了他一点业余时间,但是这样做好处很大。
老常家的口碑在胡同里上升了一个台阶,长此以往,街坊邻居们自然而然会念常正阳的人情,并将这份人情还到老常家身上。
心就是胡同生活的迷人之处,这里处处充满了人间烟火气。
常正阳觉得,他大概这辈子也不想搬出胡同了。
时间一晃,一个月过去了,八月份的天骄阳似火,附属医院里依然人满为患。
常正阳穿着白大褂快速的上楼梯,走到三楼拐角的时候,脚步一停,先是疑惑了一下,随即咧开嘴笑了。
只见他悄无声息的走到楼梯出口旁,站在那等了一会,一个戴着墨镜的皮衣男人从楼道里走进来。
“哎呦喂,这不是金爷嘛,这么久没见,您上哪儿快活去了?”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上次去老常家借小葱,当天突然消失不见得金有才。
也不知道这家伙什么毛病,这么热的天,居然还穿着皮衣?金有才下意识的侧头一看,看到常正阳后身体僵硬了一瞬,下意识的抬脚就要跑。
常正阳哪能让他跑了,一个跨步来到金有才身边,伸手揽住了对方的肩膀,那姿势就像好哥们一样。
可是金有才他却不这么想啊!
只见他哭丧着脸,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道:“原,原来是常爷啊,这是哪阵风把您给吹来了?”
常正阳用力捏了下金有才的肩膀,嘿嘿笑道:“当然是缘分将咱们聚在一起了,金爷,您上次不告而别,兄弟们可想死您了。”
金有才感觉自己的半边身子都麻了,这下心里一点侥幸都没有了,老老实实的跟着常正阳,勾肩搭背的来到了医院外面的一棵大树下。
常正阳松开手,上下打量了一下金有才,有些奇怪道:“你这血气旺盛,也不像有病的样子,难道你有什么亲友住在这里?”
金有才闻言苦笑了一下,犹豫了片刻后,摘下了墨镜,露出一双白色很少,大部分被黑色占据的眼睛。
“常爷您是真佛,明人面前不说假话,我是来给自己看病的。”
金有才的眼睛似乎对光线太敏感,就这么一会,眼泪已经出来了,于是他连忙戴上了墨镜。
“有意思,你的瞳孔居然占据了眼球的四分之三,难怪你要戴墨镜,看来你的夜视能力一定很不错。”
“常爷也懂看眼睛方面的病?”
常正阳摩挲着下巴道:“嗯,这是基本的眼科知识,我目前还没涉及这方面的研究,你这是先天性的,还是后天造成的?如果是先天性的话,那就没办法了,至少二十年里没办法,如果是后天性的……”
“常爷您有办法?”
金有才激动的一把抓向常正阳的手臂,被常正阳轻易的躲开了。
常正阳退后一步道:“这个简单,有两个办法,一个是直接换眼睛,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不把你的病因找出来,即使换上新的眼睛,我估疾还会变成这样,另一种就是对症下药,研发针对性的药物,拔出你的病根。”
:()重生1958:我家在南锣鼓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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