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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荞答得飞快:“是我叔叔。”
“那我能是婶婶吗?”
乔荞错愕。
曾曾用前置相机照了照脸,自觉放弃了这个玩笑,“嗐,我这油痘肌不配,啧啧,太羡慕这种皮肤了。”
乔荞认真回答:“不是那样的,你很可爱,年龄也合适,但是……叔叔情况特殊。”
“忠于事业,无心恋爱?”
乔荞含糊应道:“差不多。”
“他对你可真好,这一路,什么都讲到了,这要注意那要注意。
你没个好爸,但很有叔叔缘。
我爸煤球渣,我妈世界第一好。
所以你看,老天有眼,没有瞎到底。”
乔荞用力点头。
跟莫莉正式交往过的叔叔们都对她好,侧面说明他们都做好了当继父的打算,但莫莉总是在感情进入浓烈期后产生退意,没一次能正式走进婚姻。
不知道是琳达的生物学父亲带来的伤害,还是费远航的临阵脱逃给她留下了心理阴影。
她想着这些旧事,听到自己名字才回神,赶紧说:“刚想事去了,你说了什么?”
“跟新目标怎么样了?”
“暂时没什么值得拿来说的。
第一印象很特别,相处起来要打八折,具体怎么样,还得看以后。”
外形条件能过莫莉的眼,那必须是万里挑一的精英。
谈恋爱不能找丑的,这是乔歌在血泪教训后定下的家规——避免基因跑偏。
乔荞赞同这点,不要求俊美,但是必须干净清爽,至少同桌吃饭时不能影响食欲。
但她不赞同外婆对区家人的否定,舅舅一家都很好,没有肥胖,没有鼻歪嘴斜,头发清爽浓密,挺好看的。
乔歌和莫莉被这个“美的标准”
吓到,那两年想方设法带她去各种剧场,多接触真正的美貌人群,试图掰正审美,可惜收效甚微。
“你们聊得多吗?”
曾曾又问。
乔荞摇头,因为不确定这个目标到底可不可行,不愿意武断评价,干脆跳过这个话题,拉她一块干活:用贝珠加石榴石编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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