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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色双手合十,面色庄重:“阿弥陀佛,往日少林给外界的印象一向是古板且不知变通,师门长辈也要求门内弟子们放空思想,不涉红尘才是修佛之道,但现在不同了。
自从家师成为方丈以来,少林上下便焕然一新。
达摩祖师虽佛法深不可测,但毕竟乃是千年前的古人,千年前的人世间与当今大不相同,佛门也需变通。
家师便时常教导贫僧,一个有智慧的人要懂得提出疑问,解决疑问,若不会思考且未曾经历过红尘磨练,又谈何超脱?故贫道有此疑惑便要提出,否则念头不通达,佛法亦难精进。”
吴穷揶揄道:“喝酒吃肉也算与时俱进吗?”
戒色面色坦然:“天道之下,万物循环。
虫吃叶,鸟吃虫,苍鹰猎鸟,此皆天道。
虎豹食人,人食牛羊,亦如此。
至于饮酒,酒乃粮食酿造,粮食吃得,酒为何不可?只要不贪杯,小酌未尝不可。
此亦修行也。”
吴穷深感佩服:“喝酒吃肉想女人都说的这么有哲理。
戒色大师果然佛法精深,在下佩服。”
戒色微微一笑,恍若拈花迦叶:“那贫僧方才的问题,吴兄可否解惑?”
“自无不可。”
两世处男吴少侠怡然一笑,夸夸其谈:“男女之间的学问,在下看来,不比佛法简单多少。”
“哦?愿闻其详。”
“大师可知为何成亲讲究一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未待戒色回答,他便自顾自的说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明了男女双方门当户对,双方的兴趣爱好,生活方式大致相同。
如此,稍加磨合便可,虽不一定恩爱有加,但最起码可以相敬如宾。”
戒色反驳:“吴兄所言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但杂书上富家小姐爱上穷酸书生,官家贵女思慕江湖侠士比比皆是。
此是为何?”
吴穷轻笑出声:“杂书是给人打发时间看的,即是打发时间,便要写一写人们:()我老婆是重生大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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