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书】地址:https://www.aksss.org
就当做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吧。
因为没有了恋尘的存在,所以黎花诗他们就分不清那些人是妖?哪些人是人了。
于是黎花诗带着护七,寻了一处僻静的山野林间,开了一家号称只接待妖的客栈。
不过,与其说是客栈,不如说是黎花诗和姬虎燮曾经的家。
因为这里,是和自己上一世在繁花城的城主府一模一样的建筑。
只不过,黎花诗设计了许多机关,改造了一下。
毕竟她的目的,是要捉妖当宠物的。
她将这里,取名为花燮楼。
。
。
。
。
既然妖也有长得丑的,而就算有些妖站自己面前,自己也不一定能分辨他是妖还是人类,自己也不知道大荒的位置在哪儿。
既然如此,自己想养只妖当宠物的想法,第一步就落败在找妖这件事上面。
那么嫌麻烦的黎花诗,决定干脆就不找了。
等妖自己送上门来找她的,而且经过这些日子,在城镇居住的这段时间。
她觉得,在繁华热闹的人间,看着属于别人的热闹,属于别人的幸福。
。
。
看着别人郎情妾意的一面,都让她的心头,百般不是滋味。
索性,她干脆决定,远离人群,住在一个风景优美,也宁静祥和的地方。
就当做是心累了,需要休息休息吧。
人似乎都是这样,在热闹的地方待久了,就想去一个安静的地方。
在安静的地方待久了,又想去热闹的地方。
。
。
黎花诗将恋尘的三根孔雀尾,特意设置了一个台子来摆放在大厅内,是所有妖一进门就能看见的地方。
黎花诗还在门外,放置了一块告示牌。
上面写着:本店只接待妖。
本店不收银两,只收妖身上任何部位的一样东西。
。
。
。
。
。
时光流逝。
如今如今黎花诗的客栈,已经开了一年多,却一个客人也没接待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