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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了余弦,袁初转头问洛文成:“你先骑车过去吧,我和他走过去,反正也没几步路。”
洛文成看了余弦一眼,又看看袁初。
问:“你们不会一起迷路吗?”
他对自己这两位旧相识的习性很是熟悉。
余弦默默地往袁初背后缩了缩。
在这期间,他看了一眼自己电脑上的大鱼吃小鱼商店界面。
奇怪的是虽然他的任务并没有很好完成,但却莫名多出了五千积分,看上去奖励完全到账了。
而他的记忆里,只有人鱼抱紧他跳入血海的记忆,也不知道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
难道提前离开也算完成任务?
袁初:“这……不要紧。”
他打着哈哈:“这不是还有导航嘛。”
迎着洛文成的目光,他又为自己辩解:“实在不行你再带路嘛。”
洛文成又深深看了袁初一眼,说:“好,那我先走了。”
他骑上自行车,先自行离开。
余弦这才松了一口气,就一下被袁初揽住肩膀,袁初说:“咱们走吧!
去吃我们以前经常吃的那家火锅!”
余弦转头看向袁初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
他说:“你的手表好帅啊。”
是的,就算长了一张女装也没什么违和感的脸,余弦的性格也是个死直男。
相比起关注人,他更喜欢关注这些……物体。
袁初手腕上戴着的手表确实很帅,看上去像是中古的玩意,很有质感的皮革表带,金属表身呈银灰色,颜色略有些沉。
“这个吗?我的前辈送我的。”
袁初看了一眼手上戴着的表:“她和我说这就是块普通的表,顺手就送我了。
不过我戴着感觉一般,你要不要?”
余弦继续眼巴巴地盯着这块表:“这不好吧?”
“这有什么好不好的,喏,给你了。”
袁初把表摘下来,给余弦戴上。
左右端详了一圈:“你戴着确实好看。”
他们宿舍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彼此都不太介意互相送了什么东西。
尤其是袁初还格外地喜欢余弦——因为余弦长得好看。
在袁初拍电影死活都找不到主角的时候,还是把佛系得要死的余弦拉来把女主和男主都演了一遍才演成的。
之后这部电影还在网上小火了一阵。
简直救命之恩。
余弦转了一圈手腕,看着自己手腕上的手表,越看越喜欢。
谁不喜欢一块看上去就很有质感的机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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