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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年纪,生活的庸常把她从大小姐打磨成一位心态平和的主妇,但从她秀丽的眉眼、玲珑的琼鼻中,还是能依稀一窥年轻时的风采。
“别急啊,之华肯定带钥匙了。”
吕一航的父亲吕大卿用手推了推圆框眼镜,淡定地说。
他披着一件皮夹克,灰黑相间的头发像鸟巢般凌乱,根根胡渣锐利地耸立,眼角隐隐有几丝鱼尾纹,好像一位九十年代心怀摇滚梦的青年,雄心壮志一直延续到了中年。
他手上端着一册老旧的小册子,津津有味地读着。
那是一部古龙的武侠小说,是那些年大街小巷常见的小字盗版,虽然他已经翻阅过无数遍,但每次重温起来,仍然会沉浸其中。
“那也得帮她们搬搬行李吧。”
张榆抬起光脚,踹了下老公的大腿根,催促道。
“哦对。”
吕大卿恍然大悟般抬起头。
从高铁站到家是段不短的路程,虽然宝贝女儿的力气比成年男子大不知道几倍,但作为父亲,不帮她分担一点重量怎么行?
吕大卿快步赶到门口,一打开房门,一名波波头的干练少女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堂而皇之地闯了进来,卫衣的粉帽子在身后甩来甩去。
“我回来了!”
这声雏鸟般清脆的嗓音极有辨识度,不是吕之华又是谁?
吕之华脸上笑嘻嘻的,脚步轻盈得像要飘起来——虽说她向来爱把喜怒哀乐展现在脸上,但能开心到这种程度也实属罕见,约莫十天半个月才会有一回。
更惹人注目的,是她手上那只棕黄色的皮革手提箱,表面绣着某法国奢侈品牌的花押纹样,如此高档的款式,想必是她那位大小姐闺蜜的所有物吧。
“欢迎回家。”
为了在女儿面前展现自我,吕大卿很有绅士风度地伸出手,主动接过女儿手上的手提箱,却一时没拿稳把手,“咣里咣当”
,箱子直直地坠落了下来。
还好吕之华伸脚一钩,将它接在脚背上,才不至于出现硬着陆的惨剧。
——怎么这么沉!
!
耍帅的姿势保持了不到一秒就崩溃了,吕大卿在心中叫苦。
虽然他年少时学过两招三式的武当功夫,但他对此不感兴趣,不到一年就半途而废了,远远算不上什么行家里手,比起日日操练的吕一航和吕之华,筋力不知差了几个档次。
中年危机的第一条征兆,就是逐渐老化的身体。
尽管吕大卿不太愿意承认,可现在,他只是一个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的社畜罢了。
“爸爸!”
吕之华蹙起眉头,话语中半是关怀,半是埋怨,“还是我来拿吧。”
“没事,没事,我能行的。”
吕大卿逞强地双手抱起手提箱,强颜欢笑道。
身为女儿控的尊严,令他挤出了手臂上的最后一丝力气,以避免在宝贝女儿面前丢脸。
他心有余悸地冒着冷汗:要是真砸坏了箱子,不知一个月工资够不够赔?
吕之华只是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
她太了解爸爸的倔脾气了,一旦他下定了决心,别人怎么劝都是徒劳。
但某种意义上说,这算是他们父女共同的脾性,所以她也能理解就是了。
“叔叔好,叨扰府上了。”
程秋籁跟在吕之华的身后,两手提着一只装满大闸蟹的纸箱,对着吕家的男主人落落大方地鞠了一躬。
程秋籁今天穿着一条白色的网纱长裙,配上米色的针织罩衫,既素净又明丽,虽然不是什么昂贵的品牌,却也难以掩盖大家闺秀的优雅气质。
吕之华也为这位发小感到遗憾:打扮得这么漂亮,却没法让心上人欣赏到,亏也亏死啦!
从小时候起,有无数人称赞程秋籁为“美人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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