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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明放权给内阁,全国大事小事都让内阁处理,内阁的权柄非常大,冉明几乎不会干涉内阁决策。
哪怕是西征西域这样的大事,冉明也是尽可能的说服内阁成员,然后这才制定计划。
冉明把脸已经给了内阁诸公,皇帝给你脸了,你得接着,千万不能登鼻子上脸。
此时,王简道:“谢公,不如我们现在入宫见驾,请陛下收回成命!”
“不!”
谢安摇摇头道:“此事恐怕不能收回了。”
让皇帝收回成命,看似乎事情不大,事实上本质却不同。
在政治场中,这就是内阁在挑衅皇帝的权威。
当今天子可不是汉献帝刘协,也不是东晋的傀儡木偶,这可是手握天下兵马,拥有着无尚威望的冉明。
如果这个事情被传扬出去,内阁就不用再混了,光口水就能把内阁诸公淹死。
百姓不会分什么是非对错,他们知道皇帝是好人,反对的皇帝的,肯定都是坏人,都是奸臣。
经过谢安提醒,王简长长了叹了口气。
其他内阁大臣也苦丧着脸,一脸无奈。
就在这个时候,秘书郎习辟疆道:“其实此事倒也容易解决,只要诸位相公向陛下请旨,恳请三司会审既可!”
“三司会审”
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
“三司”
是中国古代三个主要的中央司法机关,源于战国时期的太尉、司空、司徒三法官,后世也称三法司。
汉代的三法司是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而魏国虽然承袭汉制,但是在名称上却已经发现了重大的变化。
魏国的三司使是指刑部尚书、御史大夫和大理寺卿(相当于中国现在的最高法院院长)。
如果真是三司会审,那么内阁至少可以出三名副相参加,那么就可以避免皇家特卫一家独大,胡作非为了。
内阁诸公一听这话,眼前陡然一亮。
他们其实也不是想不到这一层,有道是关心则乱,当局者迷。
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
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
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
决狱之权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圣裁。
而御史大夫则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监督办安过程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现象。
事实上后世所谓的民主制定,其实都是咱们老祖宗早就玩剩下的。
当时冉明在气头上,当既命令皇家特卫负责严查桓温余党,可是事后冉明也清醒了过来。
如果真给了皇家特卫司法、刑侦、诉讼、审判之权,那么魏国的皇家特卫就会变成另一个时空的大明锦衣卫。
:()大魏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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