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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宁,你可以看看。”
季宇宁拿着看了看,自己也觉得脑袋有点儿大。
又问了问他老爹,还是不太懂。
自己报这个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实际上更多的还是想更好地进行英语语言的文学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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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好莱坞电影剧本的创作,比如自己的小说,自己翻译成英语,或者自己直接进行英语小说的写作。
他可不是奔着做学问去的,他还是奔着将来更好的挣钱去的。
“爸,那水木的西语系,当年最厉害的是哪一位啊?”
季宇宁想了想,又问道。
“当年水木的西语系,公认最厉害的是钱先生,就是写谈艺录,写围城的那位钱先生,他可是有着照相机式的记忆力。”
老爹说这话的时候想都没想。
“那学外语最主要的是记忆力吗?”
“对,当然除此以外,你还需要有定力和毅力。
但首要的就是你的记忆力要好。
如果你有钱先生那样的照相式的记忆,就是古人所谓的过目不忘,过目成诵的能力,那你就会是事半功倍了。”
晚上季宇宁回到自己房间,他又仔细的阅读了一下他老爸给他的那几页古英语的长诗。
还是看不大懂。
他索性放在一边。
睡前,他和朱琳又洗了一次节约用水澡,然后俩人就在温暖的床上开始忘乎所以了。
第2天,清晨,他醒来的时候,身旁的朱琳还在熟睡中。
周围非常安静。
他躺着,想想昨天看的那几页古英语,这时候他发现,那几页古英语的长诗他记得非常清楚,仿佛在他的眼前历历在目。
尽管他并没有完全读懂。
自己的记忆力怎么这么好了。
不知道这算不算他老爸说的,有着照相式的记忆了。
:()重生1977,娶了女儿国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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