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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阿奴答应的爽快。
人为刀刀徂我为鱼肉,不能也得说能。
阿奴的第一封信很老实:“云丹,我被巴旺家的寇斯曼抓了,她想要嫁给你,你就从了吧。”
“怎能这么写?”
孙哥日则不满,他看得懂吐蕃文。
“我不喜欢骗人。”
阿奴也不高兴了,“撒谎菩萨会怪罪的。”
虽然她不信佛。
孙哥日则语塞,但是如今连墨尔多山神都疑似抛弃他们啦,敬神这种事情果然还是适合和平年代啊。
阿奴的第二封信不改初衷:“云丹,我在巴旺家做客,他家的寇斯曼和阿珂认为她们比我更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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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连赶上来的寇斯曼都不干了,她是这么认为,但是怎能说得这么直白。
委婉一点。
阿奴接下去写:“云丹,我在巴旺家做客,他家的寇斯曼和阿珂认为她们比我更适合你挨你醉酒后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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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督大人存在暴力倾向?蔻斯曼惊呆了。
孙哥日则不以为意:“喝醉酒将拳头藏在袖子里,像猫一样去睡觉的那叫孬种,哪个嘉莫查瓦绒的勇士不打老婆,男人有火不让他发,憋在心里会死人的。”
眼见败坏云丹名声失败,既然要委婉,阿奴的第三封信干脆连开头都省了:“寇斯曼认为她想嫁给你这件事,你知我知大家知,天知地知鬼神知,还是不要说出来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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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说出来她嫁个屁啊?气质,气质,寇斯曼美人只能在心里暴粗口。
第五封信:“寇斯曼说英雄爱美女,我承认她是个少见的美女,但是我很疑惑,你是英雄么?没听说过英雄需要吃饭睡觉兼打嗝放屁剔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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