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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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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家正在为女儿的婚事热热闹闹的准备着。

沈家,一大家子也都没闲着。

沈莞昨天陪着王艳梅他们去了朱家,当天晚上没走成,又赶上今天收拾房子,于是她决定晚上再回新房子,先去给王艳梅帮忙。

在沈老爷子年轻的时候,继承了沈家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整体是一个大院子,房子则有六间。

后来,老爷子沈国栋跟沈国良长大了,考虑到孩子们要成家立业,于是就给两个儿子分了家。

沈国栋结婚早,分到了三间房,他跟王艳梅紧跟着就生了沈政,没过两年又生了沈涛,一家四口人住三间屋,其实也足够了。

奈何两口子都想儿女双全,于是决定再生个闺女,也为了第三个孩子,在院子里又多盖了一间房子。

没成想最后生下来是个儿子,两口子即便看着呱呱落地的沈莞稀罕的不行,也只能认命,不敢再赌了。

三个儿子,能不能养活得起都是个问题,要是再添一个,那就算把他们俩榨干,也不能保证给每个儿子都娶上媳妇。

好在让沈国栋跟王艳梅欣慰的是,三个儿子都被他们养育得很勤快,没长成歪瓜裂枣,到了年纪就都去为国家出力,还能养活他们自己,攒够了盖房子的钱。

王艳梅带着沈莞跟一众邻居女眷收拾旧屋,沈国栋则带着村里的男人们量地,商量采买材料,准备在年后就动工,尽量看能不能赶在结婚前,将房子给盖起来。

王艳梅等人忙活完了,看了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便开始催促沈国栋还有两个儿子,到朱家去正式下聘礼。

既然是下聘礼,那肯定得正式,沈家老爷子岁数大了,腿脚不利索,那就沈家所有人集体都去,还有左右前后院关系不错的邻居,去了既能撑场面,又能做一个见证,只要把排场给做足就行了。

至于为什么是快要太阳落山的时候去呢?

就是为了讨一个寓意,两个年轻人成了家,能够相伴到最后的时候。

……

去朱家的路上,一大群人,都穿着体面,男人们肩头扛着米、面、各种花样礼品层出不穷。

沈政跟陆霆霄的肩头上扛着的才是重量级的。

是整整的半只猪。

按照当地的习俗,若小伙子想要求娶谁家的姑娘,必须要买猪肉,可以是猪后腿,也可以是肋骨,多少按照心意来就好。

送到了女方家,若他们收了,就代表着收下了离娘肉。

寓意女子是母亲的心头肉,男方带走了母亲的心头肉,就要用一块肉,去弥补给女孩子的母亲。

总之,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在求亲的路上,场面别提多热闹了。

而自打下聘的队伍进村,沈国良就要敲响铜锣,并且再大喊一声:“平洼村沈家三公子,上门求娶朱家千金,下聘喽。”

就这样,从下聘的队伍进村的那一刻,朱家村的老少爷们,孩童老妪,还是围在一起闲唠嗑的妇女,都热闹的围了上来。

更多的人随着相亲的队伍来到了朱家。

朱家父母早就穿着整齐的在大门口等候多时了,看见沈家弄了这么大的牌面,两口子面上有了光,笑得露出一排大白牙!

“叔,姨,我来给翠花下聘礼了。”

沈松身上穿着军装,虽然只是普通的常服,外面套了件军绿色棉大衣,可是他在人群中看起来,就是最靓的仔。

他先是跪在地上,给朱家父母磕了三个响头。

随即就朝朱翠花看去。

朱翠花穿着一件红色的大棉袄,并不是手工做的,而是在商场里面买的那种,头发高高的梳起了一个马尾辫,肉嘟嘟的小脸儿带着点儿天然的婴儿肥,她本来就长得白,在红棉袄的衬托下,她的脸根本就不用涂烟粉,就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咯咯,霆宵你看,翠花穿了一件大红,我小哥一身绿,标准的红花配绿叶!”

沈莞被这喜庆的气氛感染,不由得跟陆霆霄说起了悄悄话。

陆霆霄在沈松磕完头,就跟沈政将猪肉送到院子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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