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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是个二三十岁的男子,穿着一身暗色银纹的锦衣,长得气质非凡,和庄稼人出身的沈青川完全不同,两相对比,起码要年轻十岁!
沈小棠眸光微闪,有些惊诧。
这酒楼掌柜,都卷成这样了?姚管事朝苏掌柜抱手微微鞠躬。
“掌柜,一直给咱们供应豆腐的青川来了,他做了一道菜,想请掌柜品尝一下。”
苏掌柜点头走过去,看见竟然是廉价没人吃的猪蹄儿,还做得这般油腻,微微有些皱眉。
“姚叔,你知道我向来不爱吃油腻的肥肉的。”
姚管事立刻解释,“掌柜,生猪蹄确实是廉价了一些,可这菜做出来却一点都不廉价,滑嫩不腻,绝对没有油腻腻的感觉,不信,您尝尝?”
“真的,您就尝一点儿就成,姚叔不骗您。”
他们掌柜哪里都好,就是不爱吃肥肉,偏酒楼里的菜又得经过他品尝点头之后,才能添入菜品,所以,他们酒楼一直都没有油腻的荤肉。
如今,这道猪蹄做出来的着实不同,吃着完全没有油腻腻的感觉,如果添入菜品里,一定能够热卖的。
苏掌柜犹豫了一下,半信半疑地走了过去,颦着眉用筷子挑了一点儿猪皮,像是吃毒药一般,放入口中。
只嚼了一下,他瞬间眉头舒展,满脸错愕和不可思议。
“这是什么做法,怎会如此好吃不腻?”
沈青川也不知道咋做的,因为昨晚他连厨房都没进,他立刻看向女儿。
沈小棠微微勾唇,却是信心满满。
从苏掌柜和姚管事的对话来看,这苏掌柜应是向来不爱吃肥肉,从不品尝肥腻的菜品,今日经姚掌柜劝,才咬牙尝了一点。
连不爱吃肥肉的,都说这猪蹄好吃,那她这就算成功了!
而且,因为没银子,她还没加入红糖和酒,如若以后再做,加入这两样,口感绝对能够更上一个层次。
如果,这猪蹄能够卖到县里就好了!
县里有钱人多,说不定卖得更快!
她敛神,立刻回答,“就是多放了几样调料,小火慢卤一些时辰,把汤汁熬得浓浓的,就入味儿了。”
苏掌柜微微一愣,暗道,他问她什么做法,她这说了不是等于没说?“这猪蹄做得不错,确实像姚叔说的,滑嫩不腻,让不爱吃肥肉的人,都能:()穿越农门斗极品,带领爹娘赚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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