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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间,车内原本就过分客气的氛围里,又增添了几分疏离感。
不过节?
秦砚修不是外星人,但确实是怪人一个。
和不熟的人聊天总是容易尴尬,沈云微无意与秦砚修过多交谈,于是从他身上收回眼神,转头望向另一侧窗外。
出了机场,劳斯莱斯平稳地行驶在高速公路上。
九月中旬,北城开始入秋,天气虽还暖和,道路两旁的栾树却已到花谢时节。
这种树欧洲也有,花朵浅黄,飒飒风吹时,沿路会降下金色的花雨,于是英文称为GoldenrainTree,也就是“金雨树”
。
沈云微喜欢这种漂亮的金黄色,也喜欢栾树的花语——
奇妙震撼,绚烂一生。
如果人能活得如栾树般绚烂,大概也不负今生今世来人间这一遭。
秦砚修将车开得很稳,让沈云微得以仔细观察到,两旁的栾树花已谢去一半,长出果子来。
栾树的果子也很有趣,生长时会从青色变为粉红色,最后是深红色。
眼下北城栾树的果子颜色偏粉,等再过上几周,黄花红果,或许会更好看。
劳斯莱斯在路口转弯时,沈云微顺着角落的栾树往上望,北城的天好晴,乍一看阳光有些刺眼,她下意识抬手遮挡。
“住惯了伦敦,北城的晴天,很不习惯?”
秦砚修突然开口。
“不是。”
沈云微停顿了下,重望向窗外的太阳和蓝天,唇角有了笑意,沉思片刻后纠正,“是怀念。”
她喜欢北城的晴天。
这几年在伦敦留学,天气总是阴雨不断,阳光成了稀罕物。
沈家在英国没有置办房产,为了让沈云微住得舒适方便,便专门高价租了套房子给她。
房东待人友善,知道沈云微对晴天盼而不得,总是向她满含歉意地重复那一句:
"
Sorryabouttheweather."
如今回到北城,沐浴在温暖而充沛的阳光下,沈云微感受到一种久违的踏实感。
苏轼说,此心安处是吾乡。
[1]
沈云微此时却想反过来,吾乡是此心安处。
这种安心,是除故乡之外的任何地方都给不了的。
回到北城,一草一木都是沈云微所熟悉的,又有家人和朋友们相伴,一切都显得如此完美。
如果……
忽略掉车上身旁这个人的话。
一想到与秦砚修的联姻,沈云微就觉得心里发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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