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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挽抱着书本,看室友们收拾宿舍的身影,小声念出个名字。
“约翰斯·霍普金斯。”
室友微愣,随即哈哈大笑:“别逗我笑了小挽,咱这个专业能去念这学校?”
“就是啊,而且这所学校……我怎么感觉都没听说过?”
“不是盟校吧,私立的,应该挺贵的,去了也念不起。”
云挽也意识到这样说幼稚,抿唇,微微红了脸,垂睫小幅度扯了扯唇角。
其实她只是在那个时候,不合时宜地想起陆承风,想起曾经高中时候,他作为毕业生代表回校演讲。
有个学妹大胆问他:“陆学长,清大我是考不上了,你研究生去哪?我看看还有没有机会。”
哄堂大笑。
陆承风也笑了,他当时穿着西装站在台上,姿态闲适而泰然:“可以,努力学吧,去考约翰斯·霍普金斯。”
他说那所学校位于巴尔的摩,一座风光漂亮的港口城市,拥有大西洋数程海岸线,无数良港,气候温和,适宜居住生活。
陆家做近海风电和良港起家,陆承风年少轻狂。
即便再怎样渴望挣脱家族的枷锁,提起海港,却仍然本能放缓语调,眼底水色,浮现寸寸柔情。
那时候她坐在下面,望着他站在高处。
他原本就比她高许多,他在台上,她在台下,他西装革履贵气风华,而她校服一身灰扑扑。
那么远的距离,那么不起眼,仿佛这辈子,他也不会有机会看到她。
他不知道她曾经把这句话当了真。
心里默默地发誓,要努力学习,毕了业就去考那所学校。
去看海岸良港奔流的浪水,霍普金斯的月,冬季到来,看巴尔的摩满城的雪。
盼望能离他近一点,更近一点。
可是后来命运流转,他们谁都没能去成约翰斯·霍普金斯。
他成立了华越,英年便声名大噪,即便去美国,也是前往洛杉矶。
他将华越的技术部设在那里,倾注满腔心血。
南加州滨海风光无限,不会下雪,与马里兰毫不相同。
而她,毕业后跟着他脚步离京来沪。
她喜欢他太久了,这场从年少开始的喜欢,到了人生隘口,还是没有改变她任何选择。
云挽突然觉得喉咙苦涩,脸上笑意消失,血色退得无影无踪,她下意识错开半步,突如其来的一嗓子:“云挽!”
浑身骤然一颤,后腰撞到桌角,她没有站稳,往后倒去,眼前阵阵晕眩,很快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
再醒来是医院,云挽睁开眼,头顶一片刺目的白。
“你醒了。”
她虚弱回头,看到是栾琛:“我是晕倒了吗,今早上好像没吃早饭。”
可能真是低血糖,不然也不会站不稳晕倒。
然而栾琛的神情很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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